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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一周年收效大 台商促两岸检疫“一证两用”

2011年11月07日11: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时间为去年6月29日,而台湾地区经立法机构审查后当年9月正式生效。双方确立早收列表项目并得以真正实施,则始于今年1月1日。因此,真正施行时间并不长,尽管如此,政策效应释放的能量之大依然令人欣喜。

  据台湾官方公布数据称,今年1-7月,台农产品ECFA早收列表项目外销大陆高达6931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62%。目前台湾销大陆的农产品以水果为主,出口量约占总出口量之35%;水产品则以甲鱼卵及石斑鱼为主。横向对比而言,台所有农产品外销大陆增长三成,比外销他地平均增幅两成明显更高。

  相对水果温和增长两成而言,台对大陆出口鱼类增长最为迅猛。据报道称,石斑鱼、鳗鱼及蝴蝶兰等出口品项,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万美元以上。其中活石斑鱼较去年同期增长3.9倍,而秋刀鱼出口增幅更达9倍。

  包括香港地区在内,台湾对大陆出口金额已占岛内总额四成。台湾方面将增长原因归结于,ECFA对18项出口大陆的台湾农产品减免关税。8月17日,马英九表示,预计明年1月1日关税再降后,会更进一步刺激这方面的成长。

  有关人士指,两岸在农业贸易上仍存制度缺陷。东莞市台商协会前任会长叶春荣指出,其中两岸检验检疫制度互不认可,影响农产品尤其是台湾水果外销大陆。

  叶春荣表示,水产品在收获后立即冷藏,能长时间保存,而水果贮藏时间短,对保鲜条件要求高。通关时间太长,水果商容易巨亏。

  叶春荣强调,两岸对农产品重复检疫,是影响抵陆水果品态的最大因素。对台湾水果来说,真正的“考验期”是抵陆之后,漫长等待检疫通关的时间。

  为此,叶春荣呼吁两岸加强互信,并完善合作细节。建议两岸可考虑“一证两用”的方式,即大陆或台湾在外销检疫后颁予产品证书,执证者进入对岸时减免相应的检疫程序,以提高通关效率。
(责任编辑:UN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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