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农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坚持把服务农村科学发展作为推进组织工作的第一要求,把促进农村科学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组织工作的第一标准,牢牢把握“一个中心”,持续推进“两个创新”,不断扩大“三个民主”,健全完善“四项机制”,使组织工作融入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牢牢把握“一个中心” 努力把组织工作优势转化为农村发展优势 面对首都工作大事多、要事多的特点,市委农工委始终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工作思路上,整体推进“两项建设”。坚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一起来,鲜明提出通过“一项活动,推进两项建设”,即通过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做到“两项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形成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一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市、区县建立了农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制,并注重把农村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起来,发挥综合作用,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加强政策研究,近年来,围绕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城乡一体化发展、防控整治违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有的已经转化为政策文件,对于推进“两项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工作重点上,切实提高 “双带能力”。坚持“三抓”,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带产业、带发展的能力。抓学习培训。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市设施农业、农村金融、低收入农户增收、城乡结合部建设等专题培训班,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学好用好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抓示范带动。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到外地和本市不同类型的先进村实地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2009年,选取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等24个村,设立了农村党员干部现场教育基地,共接待参观学习人员10.2万人次,对提高基层干部的“双带”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抓经验交流。在全市农村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建了科学发展观巡回报告团,邀请密云县古北口村党支部书记宋立滨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现身说法。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等载体,总结宣传了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典型经验,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在工作推进上,不断强化“两个并重”。坚持抓保障与抓考评并重。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集成,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同时,为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每年坚持对各区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检查考评,并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评比表彰,连续四年开展党建创新项目评选,奖励总额达1780万元。坚持创先进与抓后进并重。统筹推进“三级联创”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使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真正成为每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价值取向。同时,为弥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短板”,不断强化后进村整顿转化机制,采取挂帐督办、派驻工作组(队)、开展结对帮扶等措施,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村“两委”换届重点难点村及相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持续推进“两个创新” 努力把组织工作创新转化为农村发展创新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的工作资源、工作条件发生的变化,市委农工委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制度与经济组织创新和党的自身建设创新,引导基层党组织积极调整工作职能,转变履职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以组织工作创新引领推动农村发展创新。
在推进农村经济制度、经济组织创新方面,努力实现组织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利益需求的有机结合。坚持把推进农村经济制度、经济组织创新作为加强农村党的建设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宣传引导、保证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推广“党委+基地”、“支部+协会”等形式,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改制单位3099家,全市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792个,在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的自身建设创新方面,不断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培育村村联建、产业带动、村企联建、村居联动等多种组织设置方式,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积极创新党组织工作方式,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配合有关部门,总结推广了怀柔区驻村工作机制、大兴区“四个四”党建保拆迁模式、房山区“次序动员法”等成功经验。积极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加强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者、党员示范基地等载体建设,广泛开展“双培双带工程”和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带活动,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
不断扩大“三个民主” 努力把组织工作保障转化为农村发展保障 近年来,市委农工委顺应农村民主进程,积极推进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保障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推进经济民主,维护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引导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履行民主程序, 目前全市共有231.2万人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新市民。在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完善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带动了45.3万农户联合闯市场、共走致富路。通过发展经济民主,有效激发了农民发展经济的内在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962元,同比增长12.8%。
着力推进政治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重点在保障农民群众的“四项权利”上下功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总结推广了“八步工作法”、“四议一审”、“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等做法,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普遍实行了“两推一选”,并扩大了村党组织书记“直选”范围,2010年全市近三分之一的村开展了“直选”工作,有力地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创新村务公开机制,总结推广了组合式公开、点题式公开等做法,有力地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全市普遍实行“村帐托管”制度,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有力地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民主,实现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和管理。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全市农村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促进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目前全市农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普及率达到100%,并且绝大多数村都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遵章协议,建立了村民自治管理档案,增强了村民自治管理的约束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五老”联席会、“和事佬”协会、道德评议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了它们提供服务、协调利益、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健全完善“四项机制” 努力把组织工作资源转化为农村发展资源 近年来,市委农工委落实“一定三有”要求,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努力把党的干部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涌现出闻宝恒、支芬、李桂英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在推动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健全完善选拔培养机制。坚持多管齐下,探索内选、下派、回请、公开考选等方式,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在上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全市共有346名村党组织书记从村外选派,占8.8%;738名党政机关干部、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选村党组织书记,占18.9%;104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中组部李源潮部长对我市多渠道选人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了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现代化素质工程”,构建了市级示范培训、区县重点培训、基层普遍培训三级联动的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集中培训;每年组织200名左右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示范培训;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近几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村基层干部达到4000多名,达到了提高能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在工作有合理待遇方面,制定下发文件,提出明确标准,加大督导力度,目前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报酬已达到或超过本区县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在干好有发展前途方面,研究探索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效途径,拓宽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在退岗有一定保障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明确要求各区县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离退职补贴、困难救助基金等制度,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健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注重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约束,全面推行了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总结推广了门头沟区村“两委”任期承诺、通州区村级干部“双述双评”、怀柔区村级干部职位说明书等经验,较好地实现了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