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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炸死一家四口 庭审以儿媳公公相好开脱

2011年11月08日01:56
来源:兰州晨报

  省高院公审成县“炕洞爆炸案”

  炸死一家四口,冷血“上门女婿”辩称塞炸药只是为了“吓唬”

  7年前发生在(甘肃陇南市)成县纸坊镇的“上门女婿炸死一家四口”惨案嫌疑人李平潜逃4年后落网,陇南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平死刑。宣判后,李平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时,李平竟以 “儿媳和公公相好,我气不过才扔炸药吓唬他们”的理由为自己开脱。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经合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定期宣判。

  泄愤报复 炕洞里扔炸药

  2001年夏,成县纸坊镇五旬老汉刘江的儿子外出务工时从建筑工地坠落身亡。刘家老两口年迈,加上一对不满10岁的孙子孙女和儿媳小红,一家5口一夜之间失去了顶梁柱。当年麦收时节,专门帮人收麦子的礼县小伙李平,因其干活利索、人也稳当,经人撮合后被刘家招赘为婿。不过,因李平从没办过身份证,他和小红无法办理结婚证,仅设了一场喜宴后就算完婚。

  2004年春节尚未过完,李平外出打工。其间近一年时间李平没跟家人联系过,直到当年11月12日才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看到这么不懂事的女婿,老刘家和李平没少吵架,直到小红提出“分手”。11月14日,在刘江哥哥以及村主任和一村民的见证、调解下,小红向李平退还了4400元“分手费”。李平嫌少,双方为此又生口角。不过李平还是按照乡俗退还了400元,并给小红的两个孩子一人留下100元钱后离开刘家。事后,李平越发觉得窝囊。11月18日清晨,李平以盖房子炸石头为名从当地村民张长新处花60元钱购买了炸药、雷管等物。当天,恰逢小红的外婆前来探望外孙女和两个小曾孙,当晚4人在一张炕上拉家常。他们怎会想到,怀揣炸药的李平正蹲在一墙之隔的房背后窃听屋内动静。当小红4人关灯就寝后,李平走到屋前将炸药用木棍塞入炕洞,后点燃了导火线。趁引线燃烧的间隙,李平扔掉包裹撒腿狂奔。地动山摇间,伴随巨大的爆炸声,刘家院落里的3间西偏房被炸塌,4人当场死亡。

  千里缉凶 嫌犯4年后落网

  案发后,成县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物等线索,锁定李平为重大嫌疑人。然而,“黑户”李平逃遁得无影无踪,成县警方辗转天水、兰州、新疆、河南、北京等地搜寻多年未果。2005年1月,此案被列为省级督办案件,李平成为网上追逃要犯。2008年12月12日,藏身于徽县闫坪金矿的李平落网。2009年7月22日,陇南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对其提起公诉。2009年8月,该案在陇南中院庭审时,李平对自己所犯的滔天罪行供认不讳,仅辩称自己当天饮酒过度才实施了爆炸,而且过后十分后悔。面对刘江提出的53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李平认为应当赔偿,但自己没有分文积蓄又是孤儿根本无力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李平为泄私愤炸死4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大,依法不能从轻处罚,最终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对向其出售炸药的张长新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一审宣判后,两人均提起上诉。随后,办案单位对李平的“黑户”身份再度进行查证。该案直到2011年10月18日终于开庭。

  二审爆料 公公儿媳相好?

  庭审当天,已经羁押近3年的李平接受讯问时语气十分平静,全无悔意。李平感叹道,自己身世坎坷,2岁丧母,13岁丧父,被姐姐抚养了几年后便在外闯荡谋生,因此成了“黑户”。提起作案动机,李平依然强调往炕洞里塞炸药只因“气不过”而吓唬小红。说到为何生气时,李平的陈述令举座哗然,他称自己入赘后一直将刘江当做父亲看待,他还为刘家支付了2万元钱盖房用。后来竟发现小红和公公刘江“相好”,于是愤然出走外出打工。之所以刘家欲将自己扫地出门,一方面因自己再无利用价值,二来自己的存在妨碍了刘江与小红的“好事”。(除被告人外,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本报记者 郭玉红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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