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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55.7亿非法集资案6名被告最高判死刑

2011年11月08日09:19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云芳

  法院:继续追缴被告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通讯员 丽法宣 早报记者 李云芳

  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5.7亿余元,集资诈骗14.7亿余元——浙江丽水市银泰房地产集资诈骗案昨天下午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季文华等6被告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抽逃出资罪,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2人被判有期徒刑各3年。法院判决还称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2002年-2007年,季文华、季林青、季永军、季胜军4人先后成立了庆元县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改名为丽水市银泰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房产公司。

  据检方指控,2003年后,他们隐瞒亏损真相,通过高价竞买土地和媒体宣传等方式,制造公司盈利假象,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由,采取由个人出具借条,各公司担保形式,以1.5%至2.5%月利率,在浙江丽水、衢州以及湖南株洲市等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经司法会计鉴定,除一个房地产项目外,被告人所经营的其余房地产项目,均为亏损。

  周望慧是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他通过财务报表和分析形式,定期向季文华汇报集团盈亏情况及集资数额、退款数额等。另外,有23人还挂靠其名下集资,累计869万多元。尹温和则系同丽水市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丽水市银泰温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季文华等人向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温馨园”项目。至案发时,该集团以“温馨园”项目名义集资的部分款项,亦尚未归还。

  此外,季文华等6人为让集资户形成公司有开发潜质、有雄厚资金的虚假印象,经合谋,分别在2005年6月、2008年3月两次借资2000万元、4700万元用于注资,随后进行抽逃。

  2008年9月,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08年11月24日,公司财务总监周望慧,以及丽水市银泰温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尹温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天,丽水市中院判决季文华犯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季林青与季胜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季永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周望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尹温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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