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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明年完成 未确权不得流转

2011年11月09日08:3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于丽爽

  本报讯(记者 于丽爽)到明年年底,本市农村集体土地将全部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凡是没有确权的土地,不得流转。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首届农村产权交易研讨会上了解到的。来自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杭州等全国7大农村产权交易所代表出席会议。

  据介绍,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农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面临交易和转让,没有成熟的交易规则做保障,将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而农村产权交易所,是产权交易专业化发展的产物,为广大农村提供规范的农村生产资料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最大限度保证农村、农民的利益。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是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完成集体土地确权,将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更多符合要求的项目。同时,涉及征地拆迁时,持有产权证的村集体,可以依法获得补偿。

  截至2010年底,本市农村集体资产3400亿元,承包农地470多万亩,集体林地1300多万亩,以及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这些,都是确保农民增收致富的基本生产资料。2010年4月,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首家区县办事处在平谷挂牌。农交所成立以来,已有10个项目成交,总交易金额达3130.3万元;还有12个项目已挂牌和正在挂牌准备,总金额4031.2万元。今年,农交所又陆续在通州、延庆、密云等涉农区县设立了分支机构。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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