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方政府债下周发行
15日起发行总额71亿元两期债券
本报讯 (记者 蒋娅娅)为支持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海率先启动发行地方政府债。市财政局昨天发布公告称,将于11月15日起招标发行71亿元地方政府债。
公告显示,市财政局将在11月15日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发行两期债券,总计71亿元。一期为36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其中10.8亿元为固定承销额,其余招标发行;二期则是35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其中10.5亿元为固定承销额,其余招标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将于11月15日进行招标,11月16日发行并计息,11月18日发行结束。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及上海银行为此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浦发银行、申银万国等17家机构则担任承销商。
据悉,国家财政部今年10月20日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称,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将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四省市今年自行发债总额不超过2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