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亮、李景丹夫妇从南川警方手中接过分别7天的女儿。网友供图 |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卢雨 杜海 通讯员 张胜)昨天上午,在南川区公安分局,唐亮、李景丹夫妇与女儿分别7天以后,终于从警方手中接过被人盗走、刚满9天的女儿。
接过女儿热泪流
昨天上午8点多钟,陆续有市民前往南川区第二人民医院隆化分院等候,争相目睹这对母女重逢的一幕。部分市民手里拿着昨日的《重庆晨报》,他们大多是通过前两日媒体有关此事的报道而赶来的。
9点多钟,聚集在隆化分院的市民越来越多,一直从医院门口排到了鼓楼广场,上万市民也造成了短时间的交通堵塞,车辆排起了100多米的长队。11点多钟,唐亮一行来到了南川区公安分局,他们将一面“人民公安恩重如山,破案迅速尽显警威”的锦旗献上。
与此同时,李景丹从警方手中接过了被盗多天的女儿,她仔细观察后,情不自禁地落下热泪。李景丹含着热泪向民警下跪,并连声道谢,警方代表则一直安慰着她。
在整个现场,不仅女婴的亲人们哭了,就连一些围观市民也流下感动的泪水,他们恭喜宝宝重新回到父母身边。
“要让她感恩社会”
昨天中午,女婴被送回南川区人民医院接受检查,而见过女儿也抱过女儿的李景丹则回到隆化医院四楼四病房,她笑着告诉重庆晨报记者:“是她,我一眼就认出她了。”
“激动!高兴!”从8日晚上得知女儿被找到后,李景丹这两天晚上都兴奋得睡不着觉,一直期待着与女儿重逢的那一刻。李景丹说,在接过女儿仔细观察之后,她发现女儿脸上、身上只是有些皮屑,身体很健康。
李景丹表达最多的还是对警方的感谢,他们夫妻已经决定采纳舅母陈雪娅的建议,给女儿取名“唐警花”,她还让老公一定要把这几天报道女儿被盗的报纸收集起来,“等女儿懂事了,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她”。
唐亮告诉重庆晨报记者,女儿在送回人民医院检查后,就会送回隆化医院与他们夫妻团聚。他说,将女儿抱回后,肯定不会再放在窗户边,而会把婴儿床移到病房中央。
虽然病房的门窗已经安装上全新的插销或卡栓,李景丹夫妇还是不放心。晚上睡觉还是有点怕,有时候醒来下意识地看下窗户,见有黑影经过心里就有点发毛。
对于犯罪嫌疑人罗远芬,李景丹既痛恨又同情:“身为母亲,我觉得她很可怜,但不管怎样,她都不应该偷走别人的女儿。”
盗婴者涉嫌拐骗儿童罪
律师说法
第1招
(西南医院)
妇产科过道上
安了好多探头
监控网
带孩子出医院
要持医生开单
第2招
(江北人民医院)
昨日上午11:50,记者来到位于观音桥的江北区人民医院,在产房外,一张标注着“严禁进入”的告示牌被放在醒目位置。一旁的洗澡间,护士正在为一名男宝宝洗澡,整个过程持续10多分钟,均处于全开敞式,孩子由父亲送到这,随后亲人一直在外看着整个洗浴过程,之后,再度核对完宝宝的脚环后,孩子被抱回病房。
江北区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林芳介绍,除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早中晚多班巡房外,由于涉及新生儿,产科的安全措施相对会更加细化,“孩子每天必须出病房的几个过程,全部由带有胸牌的护士亲手接送,家人需要参与交接。”同时,对于出院的新生儿,产科会出具一张写着新生儿信息的出门条,保安人员只要看到抱着孩子走出医院的情况,便会上前检查,除了凭条放行外,还会仔细核对父母信息,确认无误后才能带走孩子。
出门条
孩子失而复得,唐亮夫妇欣喜万分。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认为,本起事件中,偷盗婴儿的女子已经涉嫌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构成该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本起事件中,丢失婴儿方和医院对于婴儿的被盗都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其中,医院方的责任主要存在于疏于安全保卫的管理,而丢失婴儿方的责任主要在于自身的疏忽大意。丢失婴儿方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9日上午11:25,重庆晨报记者来到西南医院妇产科,产科病房内均为“母婴同室”,新生儿出生后便与自己的母亲24小时住在一起。此时,已临近午餐的时间,病房里有人进进出出,但婴儿床里的孩子却被家长们看护得格外小心,在三人间的病房内,记者留意到,每当有陌生人进入,又不是各自的家属时,大家便会谨慎地上前询问:“你找谁?”
靠近护士台的病房内,新生儿躺在可以移动的婴儿床上,母亲和其他亲友围拢,乐呵呵地逗着小家伙,记者留意到,在病房外的过道上,密集地安置了多个监控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