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封存10名未成年人犯罪“标签”
成都商报讯(潘高 记者 姚永忠)昨日,简阳市首批10名未成年人的有关犯罪记录资料被宣布予以封存。简阳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这种消除“失足”孩子人生后患的新举措,不仅可有效提振“失足”孩子对未来的信心,还能帮助其在不受歧视的情况下,更好地融入社会。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可塑性和犯罪“标签”对人生的重大影响,今年7月,简阳市印发实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条件封存的实施办法》。10月以来,简阳市检察院会同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对12名拟封存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了考察,最终确定10名人员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档案,未经评审委员会同意,有关单位不得对外提供;除司法机关调查案件和有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查询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借阅、复制、摘抄、泄露;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