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电信反腐窝案之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涉嫌受贿案,昨天在重庆市第五中院一审宣判,沈长富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0年期间,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和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贸易公司总经理薛汉明等人请托,为他人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沈长富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沈长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宣判后,沈长富当庭未提出上诉。
昨天,沈长富之子沈俊成涉嫌受贿案同时在重庆市第五中院审理,沈俊成被控涉嫌受贿1309万余元,沈俊成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作无罪辩解、辩护,法院将于近期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