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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厅局被诉采购买高不买低 回应为花光预算

2011年11月13日02:28
来源:西安晚报

  “我是长沙市海韵琴行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我要举报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湖南省省直机关事务局在一起政府采购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不买对的,只买贵的’,如此采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我们将三个厅局单位同时告上了法庭。”近日,记者接到了这样一份实名投诉。

  投诉指责2010年9月29日,湖南省文化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政府采购不合理。“规定投标产品单价的下限,无法反映产品的真实价格,违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原则,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海韵公司在采购结束后立即向湖南省财政厅提出了质疑和投诉,要求作废此前的投标。

  湖南省财政厅等单位却以海韵公司没有在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期限为由,对海韵公司的投诉不予认定。在向财政部行政复议未果的情况下,海韵公司把三个厅局单位同时告上了法庭。

  “我们之所以设置投标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一是因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二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向记者如此解释。

  据悉,今年9月29日,审理此案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已下发了一审判决书,驳回了海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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