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1月13日电(记者 项开来)厦门市《思明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近日出台实施,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可获得50万元抚恤金。
根据《思明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除享受省市抚恤待遇外,思明区政府还另行发给丧葬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褒扬金和住房补助金共50万元。
思明区明确,见义勇为伤残人员除享受国家有关待遇外,区政府还将按照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其中一级10万元。牺牲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其家庭生活低于该人员牺牲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生活水平的,按照每户每月2000元至4000元的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可获助学金。
该《办法》要求,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无法落实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医疗机构或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先行垫付。
思明区表示,无论是本市公民还是外地公民,只要在思明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均可被确认为见义勇为奖励对象,并得到相应奖励和保护。
作者:项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