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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出具证明后可变更

2011年11月14日02:36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市民如果遇到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给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可由广州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经实地查看或查阅档案资料后出具证明,市民持该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地址不一致易引民事纠纷

  市人大代表黄荣新在建议中介绍,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广州市民会遇到这样一种问题:即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问题。例如:购入某小区商品房,在房产证上的地址是“某某花园大厦10B”,但在派出所户口本上打印出来的是“某某花园大厦1002房”,房产证与户口地址不一致。

  黄荣新说,这种情况会带来问题和一些不必要的矛盾:首先是由于多个部门在不同的范围管理户籍、房产、治安等,在管理上容易出现漏洞,在法律上也有可能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次容易引发民事纠纷。许多市民购买人身、医疗保险,都是根据房产证上的地址填写的,但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市民当初购买保险所填的地址不一致,万一出现索赔,保险公司咬住地址不一致的问题,可不兑现索赔。

  市人大代表建议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尽快解决。

  可由派出所出具证明申请变更

  市国土房管局在答复中介绍,建议中提到的房产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问题,是早期开发商自行采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自编房地产地址申办《预售许可证》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房地产行政部门是将公安部门核定的门牌作为房产证地址,不会再出现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现象。

  答复称,对于现有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情形,经研究决定可由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经实地查看或查阅档案资料后按《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出具门牌证明,市民持该证明前往市国土房管局属下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实现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的一致。

  答复还称,由于国土房管局及公安局目前没有掌握存在该类问题的房地产具体情况,无法通知市民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将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提醒群众留意核对其房地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是否一致,如存在不一致可循上述途径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

(责任编辑:U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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