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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药企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被罚逾700万元

2011年11月14日13: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冯雅 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发改委对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物价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全国目前有上千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年消费量约为80-90亿片。

  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正常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药盐酸异丙嗪,今年6月以来,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分别与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山东顺通和山东华新分别独家代理两家企业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未经过山东顺通、山东华新授权,这两家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山东顺通、山东华新控制原料药货源以后,立刻将销售价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1350元不等。导致原本每片七、八分钱的复方利血平,生产成本每片增加了4毛钱。

  此外,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山东顺通、山东华新还试图联络下游生产企业联合串标、分割市场,但被拒绝。但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无法承受,被迫于今年7月停产,目前仅靠库存向医疗机构维持供货,市场已经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表示,山东顺通、山东华新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发垄断法》的规定,责令山东两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解决与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两家企业都被没收了违法所得,山东顺通被罚款687.7万元,山东华新被罚款15.26万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经营者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滥用垄断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哄抬价格、谋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

  作者:冯雅 丁华艳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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