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赤脚开车 被罚50元
本报讯 最近气温降低了不少,有时穿着毛衣外套都觉得冷。昨天,高速路上却有一个不怕冷的司机,居然光着脚开车。
昨天早上7点左右,在甬金高速宁波西出口,交警对一辆广东牌照的大型卧铺客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时,该驾驶员却迟迟不肯下车。民警上车检查,发现这个驾驶员正赤脚踩着刹车。
驾驶员姓张,福建人。他告诉民警,自己常年赤脚走路,最多也只是穿双拖鞋。至于赤脚开车,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但还没有被交警抓到过。
“我有脚气,穿袜子、鞋子会感到不舒服,所以喜欢赤脚,而且赤脚开车,脚感好,舒服。”张师傅说。民警表示,初冬季节赤脚开车,他是第一次抓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赤脚驾驶机动车的张师傅,处以50元的罚款。记者 郑怡 通讯员 陈亮 沈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