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九成文艺作品属“复制”
12日,在“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中国文艺作品90%属于重复、复制和模仿,创新作品不多。他举例,目前我国一年文艺作品达到4300多部,但是公众知道的、阅读的却不多,“原因就是创新能力不强,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国人喜欢看外国大片,因为对方创意和传播能力比我们强。”
柳斌杰表示,为了鼓励文化领域出新作品新创意,政府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给予鼓励,“例如中央到地方提供资金扶助,福利彩票相当比例倾向文化领域。”他表示,针对目前个人和单位版权维权困难的现状,政府将通过行政执法的手段调解版权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