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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两药企首开垄断罚单 一年帮患者省17亿

2011年11月16日01:27
来源:城市晚报

  14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首起垄断重罚案日前诞生。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因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已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据了解,复方利血平是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抗高血压药,每片零售价格仅为0.08元。全国目前有上千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年消费量约为80亿-90亿片。

  调查>>

  两药企强迫下游企业抬价5倍

  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复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为盐酸异丙嗪,目前仅有辽宁省东港市宏达制药有限公司和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而经发改委反垄断局查实,2011年6月9日,山东省顺通与辽宁省宏达,山东省华新与辽宁医创分别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垄断了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全部销量。

  发改委反垄断局万江表示,签订这个协议,第一个就是这两家公司分别独家代理销售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原料,第二就是明确约定这两家盐酸异丙嗪的生产企业没有经过山东两家公司的授权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常州制药厂、亚宝药液、中诺药业、新华制药是我国生产复方利血平的最大四家企业,市场份额占全国75%以上,这四家公司无法从其他渠道买到盐酸异丙嗪。山东两家企业与这四家企业协商,表示可以提供盐酸异丙嗪,但这四家企业必须先将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从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

  发改委表示,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依据反垄断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

  药店>>

  北京现卖8.5元/瓶 约涨5倍

  家住安贞北里的李先生患有高血压多年,需要长期服用复方利血平。“14日中午从中央电视台看到这条新闻很激动,我一个月要最少服用2瓶复方利血平。从最初的1元多涨到2元多,现在要8块5。”

  记者致电金象大药房和平门店、西坝河店、魏公村店等,100片装的普通复方利血平一瓶目前的价钱都是8.5元,“不存在近期涨价,已经很长时间卖这个价钱了。”金象大药房魏公村店负责人告诉记者。

  李先生刚看完这条新闻,有点激动,可之后他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还以为是因为原材料涨价了导致成本上升了,才涨的价,没想到是奸商在中间捣鬼!”

  算账>>

  一名患者一年少花168元

  李先生介绍,自己一天吃三次,每次吃两片,一瓶100片的药,基本半个月就差不多吃完了。而李先生买到的最便宜的复方利血平是1.5元,由于时间太长,他已具体记不得这是什么时间的价了。那时他一下子买了好多,吃了好几个月。

  相比现在8.5元的价格,李先生很无奈,“唉,谁让咱得这病呢!”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每个月需要服用两瓶复方利血平片,一年的服用量就是24瓶,按照原来每瓶1.5元的价格计算,一年买这种降压药的花费为36元。如果按照现在的最高价格8.5元计算的话,一年的费用达到204元,要多花药费168元。据悉,全国目前有1000多万高血压患者长期依赖此药,一年下来就多花约17亿。

  专家>>

  患者可提民事赔偿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立法专家组成员王晓晔表示,如果存在不公平、不正当的价格歧视行为,就视为垄断行为。她认为,无论是发改委对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还是对两个药企的处罚,都对提高反垄断法威望和提高反垄断执法机关威望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副教授王宗玉告诉记者,从法律上来讲,如果消费者确定是因药企的垄断行为遭受了损失,消费者是可以向该药企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但首先要确定垄断是存在的;第二需要认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第三是垄断行为和消费者利益受损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宗玉说。

  (据《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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