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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久居民明年可获七千补助 职业税减少25%

2011年11月16日10:58
来源:东方网

  崔世安表示,根据政府2011年财政状况,建议明年向每个合资格居民的中央储蓄制度户口额外注资6000元,建议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7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4200元。预计为实施各类经济补贴和成果分享,特区政府将支出约85.7亿元。

  85.7亿元

  昨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发表2012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时指出,根据政府2011年财政状况,建议明年向每个合资格居民的中央储蓄制度户口额外注资6000澳门元(约合4800元人民币),以进一步落实双层式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建议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7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4200元。崔世安预计,为实施各类经济补贴和成果分享,特区政府将支出约85.7亿元。

  崔世安还表示,明年将继续实施税费减免措施,各项税费减免措施会使特区政府少收税费约14.7亿元。

  每名居民可获进修资助

  崔世安表示,根据现行法例,凡年满22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且该年已符合183日身处澳门的规定,均可自动成为中央储蓄制度的参与人,并享有一次性启动款项金额100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政府2011年的财政状况,建议明年向每个合资格居民的中央储蓄制度户口额外注资6000元,以进一步落实双层式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明年的现金分享计划,建议向永久性居民每人发放7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4200元。

  崔世安指出,为体现特区政府对就读高等教育课程澳门居民的重视与关心,对在本澳及外地就读大专和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发放金额为2000元的学习用品津贴。同时继续实施“书簿津贴制度”,每学年向每名中、小学生发放1700元的津贴,向每名幼儿教育阶段学生发放1500元的津贴,继续向年满15岁的澳门居民每人提供上限为5000元的进修资助。

  此外,崔世安建议继续向每名澳门永久性居民派发面额为500元的医疗券;继续实施住宅单位电费补贴,每一居住单位每月可获补贴180元。

  减收就业居民25%职业税

  税费方面,崔世安称,继续实施以下税费减免措施,包括减收全体就业居民职业税的25%,免税额为14.4万元;免收所有营业税、小贩牌照费、街市摊档租金、鲜活食品检疫费、人寿及非人寿保险印花税及银行手续印花税;各商户免纳广告牌照税,酒楼免纳旅游税;免收房屋税首3500元税款;所得补充税可课税的年收益豁免额由32000元增至20万元;豁免表演、展览娱乐项目入场券及观众票印花税;没有不动产的永久性居民购买不动产,获豁免首300万元不动产转移印花税(仅限居住单位)。

  崔世安说,尽管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今年以来特区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上半年生产总值同比实际增长22.9%,预计全年经济将保持双位数增长;失业率处于低水平,第三季度已降至2.6%,为回归祖国以来最低水平。

(责任编辑: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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