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日,网友"XX鱼"发帖称:"今天路上偶遇一车,仔细一看不禁后怕,司机叼着烟头背着煤气包,在滨河路上遛弯。"该网友将现场照片放到了网上。这个网帖随后在微博被转发。
中国江苏网11月16日讯 (记者蒋丽英) 近日,网友“XX鱼”发帖称:“今天路上偶遇一车,仔细一看不禁后怕,司机叼着烟头背着煤气包,在滨河路上遛弯。”该网友将现场照片放到了网上。这个网帖随后在微博转发。
在网友拍摄的照片上,一辆黄色的卡车装着蓝色的煤气罐行驶在路上,该车司机一个胳膊伸出车窗。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司机手上还拿着一支点燃的香烟(红圈内),而这辆卡车的车厢身上就印着“严禁烟火”四个大字。
随后,该网友又将该车的车牌号和所属公司亮了出来,这辆车属于苏州燃气集团,车牌号为“苏E28432”。
苏州燃气集团随后证实,这辆车确实为该集团所有,司机为外聘临时工。
该集团相关人士解释,这种情况以前也查到过。虽然公司严禁此类情况发生,但仍有司机不自觉,没有办法杜绝。按照公司的规定,在车上发现一个烟头,公司会对司机处以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