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接送校车被撞,目前已经造成20人死亡,其中两名成人(校车司机和幼儿园教师),其余18人均为幼儿。另有44名幼儿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据目击者称校车存在超载情况。
悲剧,再次上演。那一声沉闷的碰撞,夺去了这么多孩子的生命。在此,我们唯愿逝者安息,祝伤者早一些脱离生命危险,早一日康复,重返快乐的校园……
又是面包车改装的校车,又是难以想象的超载,目睹相似的悲剧,让人感到无力。这些事故一再证明,去年我国首个专用校车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没有遏制校车悲剧的上演。
此类案例有一个共同特点是违规超载。“超载”似乎已经成为私立幼儿园的行业潜规则,为了节省成本,幼儿园常常仅用一辆中巴车尽可能地多装学生。今年6月浙江宁波民警曾查获一辆当地某幼儿园的校车,该车额定载客人数为19人,实际拉了75人,其中72名为学龄前儿童;去年12月湖南衡南农用车非法搭载学生,造成14死6伤;2006年11月黑龙江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校车坠桥翻车,造成8人不幸身亡、39人受伤……
而另据公安部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平均在10万以上,伤残达50万。2008年,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车内死亡人数占所有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6%。
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只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年4月,深圳共对全市3540余辆校车进行了全面检查登记,结果显示,不合格的校车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深圳市尚且如此,在全国,在许许多多像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这样的地方,那些还在用面包车甚至是三轮车代替校车的乡村,校车不合格的比率又有多少?
更何况,仅有单纯的安全校车,并不等于广义上的校车安全。避繁就简地说,一个完整的校车安全系统,起码应该包括生产、运营、管理与监督等环节。而实际情况却是,在2000年左右,教育部曾就是否建立校车制度进行过调研,结论是,在中国不适合建立校车制度。主要理由是教育部在校车问题上没有实际的管辖权力,很难协调相关各部门。
没有严格而规范的校车制度,必然导致财政保障的乏力,校车管理的混乱,校车安全系统更是无从谈起。美国有专门的《校车法》,规范各部门、各利益主体在校车运营中所履行的职责。每一次校车事故后,舆论都在呼唤中国的《校车法》。唯有将校车安全上升到法律层面,校车制度的建立才会走进现实。再比如在日本,人们几乎听不到校车事故,究其原因,一些细节性的设计尤为重要:日本校车大多放着音乐,很远都能听见,还有,校车驾驶员很少有年轻人和老人,大多是经验丰富的中壮年。泰国规定,尽可能让女司机驾车,因为女司机比男司机更细心。此外,泰国的校车都有安全灯,在交通拥挤的区域会一直闪黄灯,此时其他车大多会自觉地“避让三分”。
全社会只要拥有一颗真切关爱孩子的热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由政府积极牵头,不断创新校车运营模式,发展规范、安全的校车,相信校车乱象会彻底肃清,每一个孩子也会平平安安、开开心心地踏上他们的上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