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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清费令”一年时限未到 哈大高速收费上调

2011年11月17日02:0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戴榆
  昨日 (11月16日),龙江交通(601188,SH)发布公告称,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部门文件规定,调整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除了“一型”客货车(客车≤7座,货车≤2t)价格保持不变外,其余车型每车每公里上涨0.13元~0.45元不等,涨幅在19.4%~41%。龙江交通董秘办人士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行费调整系政府部门主导,公司执行政府部门相关文件。

  对此,黑龙江交通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黑龙江交通厅)处理外宣事务的工作人员称,调价系为了治理超重,维护路产路权,且价格经召开听证会后由物价部门最终决定。但该人士称,对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记者调查获悉,龙江交通的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交通厅。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集团)为龙江交通的控股股东(占股49.19%),而龙江集团则由黑龙江交通厅100%控股。

  通行费收入将获较大提升

  日前,龙江交通相继发布《关于对高速公路载货类机动车实行计重收费的公告》与《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公告称,新的车辆通行费标准实施后,预计将对该公司通行费收入产生积极影响。该公司董秘办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积极影响的判断来自于前后价格的调整与各种车型流量的预计。

  宏源证券研究员牛永涛表示,哈大高速公路的收费是龙江交通主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大约占到90%以上。他分析称,尽管不同种类车型的调价不一,不同车型的流量数据暂不清楚,但根据去年的收入估算,2011年哈大公路的收费收入约为3.15亿元,以现在的收费标准,2012年的收入增加将更为明显。

  “作为‘龙江第一路’,哈大高速公路在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黎雪荣分析认为,“哈大高速公路在2008年完成大修,而且2009年开始实行计重收费模式,里程132.8公里,收费期限至2029年,总体收益保持稳中有升。随着‘哈大齐’工业走廊的逐步形成,地方经济发展将带动交通流量增长,哈大高速处于大修后的最佳使用期,未来几年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高速公路提价显然有助于增加通行费收入,从而提振公司业绩。”

  扛不住地方公路债务压力?

  对于为何上调收费标准,董秘办人士称系黑龙江省的统一调整,执行相关文件的规定,旗下拥有经营权的哈大高速公路也在调整之列。

  “这是由政府主导,公司收费部门与政府部门联系的。”该董秘办人士表示,因调价之后事情多,收费部门人员都在一线,暂时无法联系。

  对此,黑龙江交通厅处理外宣事务的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了解,此次调价很大程度上为了治理超重,维护路产路权。当记者问及龙江交通公告中涉及的价格大都上扬,他则表示,价格并非由交通厅决定,而是由物价部门与收费部门联合举行听证,主要由物价部门决定。

  据分析师研究报告,龙江交通早先对外称哈大高速公路不存在超期收费问题,收费金额没有水分。但对于此次龙江交通过路费的提价,有业内人士认为,通行费标准降低之路异常坎坷。

  “当初五部委提出拟用一年时间,集中清理全国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的收费”,黎雪荣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年时间还没到,黑龙江省就出现提高通行费标准的现象,这说明降低通行费标准的目标仍然具有较大困难。而症结恐怕在于因财政紧缩引发的地方公路债务压力,而且新建公路的资金压力也较大。这种公路债务压力除了黑龙江省外,在不少省份都普遍存在。”

  黎雪荣还表示,由于各地方政府公路债务和资金压力的难题短期内难以破解,公路行业取消收费与缩短收费年限的任务短期内难有突破,特别是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高速板块可能存在行业性估值修复机会。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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