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首被纳入 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入秋以来,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美国驻华使馆和北京市环保局关于监测数据谁更准确的争论更是让“PM2.5”这个名词迅速“走红”。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PM2.5是灰霾天气“元凶”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早在2008年,环保部就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经过20多次修改,历经3年,2010年底编制组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环保部正式向各部委、地方环保部门等215家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并通过环保部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共收到书面意见210条及大量网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多次召开大气环境领域院士、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的研讨会,就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广泛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主要分歧的基础上,编制组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
公众实际感受与污染指数间
差异将缩小
与现行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特定工业区并入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监测规范,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与此同时,环保部公开了与二次征求意见稿配合使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环境质量指数评价因子,调整了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述方式和日报周期,并在日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要求,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和健康提示,满足公众和社会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实施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公众对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之间的差异。
环保部答记者问
各省级政府根据需要可自愿提前
新标准2016年全面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从16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标准修订相关问题,专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
新标准引导政府防控灰霾
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较现行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与现行标准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个方面突破:调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现行标准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等;提高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问:新指标的设定对于监控和减少我国部分城市雾霾天气有何意义?
答:我国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与人为排放的大气颗粒物不断增加,尤其是细颗粒物增加有关。标准修订稿增加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出发点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全国监测PM2.5有难度
问:从目前情况看,我们有无能力做好PM2.5的监测工作?对此项指标监测的技术准备如何?
答:虽然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并且我国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城市空气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但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需要逐步推开。
问:新标准预计什么时候实施?是否可以提前实施?
答: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此之前有两种提前实施方式:一种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另一种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愿提前实施本标准。 专题文字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