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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通报“自焚”事件:拆迁人员未在场未拆迁

2011年11月17日14: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郑州11月17日电 (记者 杨大勇)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南郑州八旬老太王刘氏强拆现场自焚一事,17日,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发布情况说明:11月3日下午,郑州市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当时拆迁人员并未在场,更未实施拆迁。为尽快查明王刘氏的死亡原因,公安机关多次做王好荣工作,希望对王刘氏进行尸检,但直到目前,王好荣仍然坚决不同意尸检。

  郑州市二七区委宣传部通报称,11月3日下午,郑州市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事后,清理现场的消防官兵在房屋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证实为王刘氏。11月15日,有媒体报道称王刘氏是为抵制强拆而自焚。二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查,11月3日下午2点23分,二七区五里堡街道王立砦社区辖区,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市消防支队接火警后,安排中原区消防大队出动两部消防车和16名官兵赶到现场灭火,于下午2点35分扑灭火患,并于下午2点43分在火灾事故现场发现一具尸体。

  火灾发生时,二七区拆迁人员正按照计划,集中在距离火灾现场近1公里以外的西站路中建四公司院内召开动迁会,研究如何做好王好荣违法建筑的动迁工作。当日下午3点15分左右,在会议还在进行时,参会人员接到政府办通知,才得知王好荣的违法建筑发生火灾,1人死亡。

  得知火灾事故的消息后,二七区相关单位及参加动迁会的参会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于下午3点30分左右到达事故现场(当时火患已经被消防官兵扑灭近1个小时)。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现场秩序维护、调查取证、处理善后等工作,之后得知死者为王刘氏。

  经查实,火灾发生时,拆迁人员并未在场,更未实施拆迁。为配合公安部门工作,保留现场原貌,二七区至今仍没有拆除该违法建筑。为尽快查明王刘氏的死亡原因,公安机关多次做王好荣工作,希望对王刘氏进行尸检,但直到目前,王好荣仍然坚决不同意尸检。完

  作者:杨大勇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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