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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今后申请保障房可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

2011年11月18日07:28
作者:赵辉

  来源:西部网

  本周,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城六区各住房保障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批人员及廉租住房管理网络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今后,具有本市城六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调查申请。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后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成后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调查申请。调查通过以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街办负责初审,由各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复审,复审结束无异议者,将递交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记者 赵辉)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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