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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路总段原总工程师涉贪受贿受审语出惊人

2011年11月18日15:32
来源:新华网
  兰州公路总段原总工程师李发林涉嫌贪污受贿庭审时语出雷人

  “按规定我应分得100万”

  “按照文件规定,我应该分得100万以上,而不是50万。”“我就是再贪也不会去要!”11月17日,兰州公路总段原总工程师李发林涉嫌个人侵吞公款94万、受贿54.6万在兰州中院受审时,连连叫屈,语出雷人。该案将定期宣判。

  当日庭审中,李发林对检方的指控均有异议,思路缜密的他指出起诉书的诸多“问题”,“首先,指控我‘套取工程款150万’应该是‘套取工程款的奖金部分’。”“在嘉安项目开工前,工程处专门开会给项目各个分管人员定经济指标,按规定,我应该分得的奖金超过100万,后来出于种种考虑,我们各分50万。”针对检方的指控,李发林说赃款去向并非私吞,“一部分用于支付同事的台湾旅游费用,剩下的与同事均分,很多用于单位支出。”另外,检方还指控李发林的索贿情节,其更是坦言,“我这个人再贪也不会去要!”

  “你们套出200多万,会不会给工程质量造成影响?”面对法官的质疑,李发林语气坦然,“那没有,我们都是在工程结算完,掌握盈利情况后才套款!”但据了解,2006年12月26日,投资1.8亿的嘉安高速收费试运行半年间,全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83起,致21人死亡。在2007年4月,通车不久的路段甚至出现了施工队返工的情况。

  案情回放

  李发林贪腐案

  现年46岁的李发林是甘肃民勤人,大学文化程度。2005年岁末,嘉安高速项目部要给包工头结算一笔工程款,时任该项目部经理的李发林找到该项目部副经理金祥彪(另案处理)、齐宏伟(另案处理)商议倒出现金牟利。2006年,3人通过嘉安高速的承建商张全林(另案处理)等3人,采取加大机械使用量的方式虚构工程结算量,倒出公款150万元后均分。2010年初,李发林指使下属兰州公路管理段段长张守红(另案处理)及下属的几个公路管理段相关人员,在石门沟等危桥加固工程中,以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先后累计倒出公款17.56万元,李发林将其中的8.16万元据为己有。2010年年底,李发林指使张全林从工程款结算中倒出80万元,他将其中36万元据为己有。

  与此同时,李发林多次收受各路请托者奉上的“好处费”共计38万元。除此之外,李发林还两次向榆中公路管理段于某索要“过节费”16.6万元。侦查机关依法追缴扣押涉案款共计110万元。

  2011年3月16日,李发林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兰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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