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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清网行动”:利剑出鞘迷雁归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湖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盛伯骥 邓华如 彭国元 《法制周报》记者 谷良 长新 格伟
“魏局长您好!我是张永峰。感谢一直以来对我家的关心和对我的关怀。您的诚挚打动了我,我已动身回来,特向您投案自首。”10月28日,邵阳市双清区公安分局局长魏敏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发短信者名为张永峰,是2004年一起命案的在逃嫌犯。10月30日,这位亡命天涯7年之久的命案嫌犯“回家”了。
无独有偶,次日,另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犯易向前、李育群也来到魏敏办公室投案自首。
“清网行动”以来,魏敏为了规劝在逃嫌犯尽早归案,调阅案卷,了解案情,先后20多次到故意杀人嫌犯张永峰、易向前、李育群家,向其亲属分析利弊,终以诚心打动了张永峰、易向前、李育群。
记者在邵阳市公安局了解到,自全国统一的“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已有1094人在规劝下自首。一只只失足的迷雁,在无数次彷徨和煎熬中,看到了人生希望的曙光,促使他们沉重的脚步迈向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
“讲清政策法律,促膝交心谈心,以亲情感化、政策宣传、友情劝说等形式通过逃犯亲友使其投案自首,已经成为了邵阳‘清网行动’的特色之一,也是制胜法宝。”邵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介绍。
亲情感化
在分别了解到张永峰、易向前、李育群案情后,魏敏先后三次组织受害人刘常英与张永峰的亲属座谈;通过做易向前、李育群亲属的工作,最终促成三名嫌犯投案自首。
10月29日,隆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亲自到滩头镇塘市村嫌犯刘玉平家里做家属工作,将刘玉平劝回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刘玉平于1993年10月与他人结伙在邵阳至洞口的一辆大巴车上实施抢劫,抢得现金3000余元,作案后潜逃,已有18年之久。多年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使刘玉平已成惊弓之鸟,他害怕被刑事处罚而不敢面对,劝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正当民警们无计可施的时候,李明海在县公安局督导清网追逃工作时刚好了解到这一情况,当即主动请缨,表示要亲自去做刘玉平家里人的工作。
2011年10月29日,正值双休日星期六,李明海顾不上休息,在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虹和滩头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赶至滩头塘市村,走进了刘玉平的家中。
李先是与刘玉平的父亲刘如兰叙旧拉家常,嘘寒问暖,知冷知热式的真诚交流一下子缩短了与老人的距离,两人一下子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俨然一对久别的知己。
在谈话中李书记了解到刘玉平唯一的弟弟是个精神病患者,且由于家境贫寒无钱治疗而导致病情在一天天的恶化时,当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了具体的治疗方案和解决救治费用,李明海体贴入微的关怀让老人久久说不出话来;接着,李明海又不失时机地给老人讲法律和当前“清网行动”关于投案自首的好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真情暖人心,还没等李明海说完,老人就已老泪纵横,他紧紧握住李书记的手,当着众乡亲的面表态要到广州去找回自己在外逃亡的儿子,接受人民政府的处理,重新做人。
10月31日,刘玉平到隆回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终结了18年的逃亡生活,看到久违的家人,他跪倒在地,流下了愧疚、悔恨的热泪。
政策攻心
在邵阳市公安局长李晓葵看来,在当前的“清网行动”中,前所未有地大量出现投案自首现象,绝非偶然,他认为,其中原因有“法”与“情”两个方面。
“法”的方面,今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限令有案在逃、批捕在逃、批教在逃、刑拘在逃,以及服刑、劳动教养脱逃的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坦白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同时,《通告》还明确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积极规劝在逃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在全国性《通告》的基础上,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对规定进行了细化。
邵阳方面的细化规定,对于罪行较轻,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刑罚的,只要投案自首,均可依法不予羁押;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亲属曾有窝藏、包庇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均以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内容细化上还规定,向公安提供线索,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每抓一名故意杀人逃犯,奖励两万元,抓获一名其他逃犯,奖励五千元。
李晓葵分析,正是这一系列具体的政策,让一些嫌犯看到了希望,因此出现不少嫌犯纷纷投案自首。
“情”的方面,重在体现公安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李晓葵认为,邵阳公安已经在规劝逃犯亲属方法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定式,“讲清政策法律,促膝交心谈心,以亲情感化、政策宣传、友情劝说。”
“情义无价!警力有限,可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哦!”对此方法论,此前通过与逃犯家属交友、谈心而成功规劝逃犯刘玉平自首的李明海体会尤深。
专家称“ 温情”追逃能有效缓解在逃人员的对抗心理
无疑,干警规劝逃犯自首已经成为了邵阳“清网行动”中的一大特色。
数据显示,“清网行动”前,邵阳市共有各类网上逃犯1935名,截至11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计到案网上逃犯1590人;截至11月17日,投案自首达1094人,占总数的56.5%。
在邵阳市民看来,“清网行动”取得如此骄人成绩,与邵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葵提出的既要抓数量,又要抓速度,还要抓质量的指导思想有直接关系。
李晓葵强调,“清网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维护邵阳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
10月17日,时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对邵阳市公安机关取得“清网行动”重大战果颁发嘉奖令,对该市全体参战单位和民警予以通令嘉奖。
面对过往的成绩,邵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晓毛向记者表示,邵阳“清网行动”成绩暂居全省第一,但这些成绩是阶段性的,在后期邵阳公安将进一步扩大战果,争取赢得更大的成绩。
在湖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徐军看来,邵阳市有如此多的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缘于邵阳市公安抓住了逃犯的心理,是一种值得研究和推广的成功经验。
从事犯罪心理学研究多年的徐军介绍,逃亡匿藏罪犯可归结为三种类型:一是“法盲无知型”,这种人以为犯事后,一跑就没事了;二是“冲动型”,个别罪犯情急作案或突然违法,一冲动立即就跑,他们逃亡时一般什么都不考虑,稍微清醒后又害怕,所以又选择继续逃跑;三是“侥幸型”,他们犯事后,以为跑得远警察就抓不到自己,实际上,不管跑多远,事情不了结,心理就解脱不了。
针对罪犯逃亡心理,徐军分析,刚犯罪后,由于怕承担罪责被处罚,罪犯会选择逃亡,他们的应急反应是,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但是,逃亡初期,他们往往由于强烈的畏罪、恐惧心理而惊恐不安,警惕性强,时常会探听案情,有时会因为筹集出逃资金铤而走险,返回自己家中和案发地。
此时,警方追逃若能如邵阳警方一样,大打“温情牌”“亲情牌”,用温情感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有效实现与在逃人员的有效沟通,帮助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而让他们做出更加理性的选择,将事半功倍。徐军说。
“《通告》的有效期至今年年底,在此敦促所有在逃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邵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规劝逃犯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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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网行动”
公安部2011年5月26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6月,全国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