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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颁布命令:给武汉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2011年11月19日03:15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作者:柯美学 潘峰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潘峰)公安部近日颁发命令:给武汉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这在武汉市公安局建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昨天,武汉警方举行隆重庆功、颁奖仪式。

  这项命令,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称,今年来,武汉市公安机关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湖北省暨武汉市辛亥革命·武昌首义10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安保工作,成功举办全国公安特警“大练兵”成果汇报演练和全国公安机关首届警务实战教官技能比武等重大活动,实现了各项活动安全、圆满、精彩、成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精彩,受到各方一致好评。“公安部决定给武汉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同时,武汉市委授予市公安局、交管局、消防局为立功单位。

  另外,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新沟桥派出所副所长兼社区民警彭涛,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至此,武汉市公安局共有32人(次)荣获全国公安一、二级英模,英模人数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其中仅一级英模就有9位,分别是张永文、汪宜友、张家强、吴用智、肖立斌、邓泽顺、许庆、程超坤、谭纪雄。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赵飞出席总结表彰暨颁授大会并讲话。

  赵飞说,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要大力弘扬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平安武汉”为目标,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和需求,以“治乱除霸”为重点,进一步做好“110”接处警、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等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胡绪鹍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表彰活动转化为实现发展的强大动力,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创先争优,全力推动武汉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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