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遏制高考移民 高中转入考生将网上核实户籍
亚心网讯(记者 石丰森 实习生 陈清)对高中阶段转入新疆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在参加2012年高考时,公安机关将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规违法落户的考生将予以取消,对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的考生将依法严肃查处。
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为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遏制“高考移民”,11月16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向各分(县)局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口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落户的予以取消。属于社会人员伪造违法的,发现线索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机关内部民警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还要求,对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及使用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自治区教育厅或其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考生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公安机关查实的“高考移民”考生,将在教育部的“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