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昌11月22日电(记者刘良伟 郭晓莹)22日,《法制日报》刊登了《湖北一氨基酸企业被指污水直排长江》一文,文中指湖北枝江市光红氨基酸有限公司被附近村民投诉生产废气废水超标排放,当地调查后认为,该企业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目前,该企业已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据了解,文中所反映的枝江市光红氨基酸有限公司,位于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村,于2005年建成,专业从事氨基酸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
资料显示,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4年完成,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7年,在环境监察中,发现公司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枝江市环保局对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于当年完成整改,并申请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宜昌环保局以宜市环验[2008]002号文批复了公司迁建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同时进行了一系列的污染治理工作。
根据官方通报,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胱氨酸生产装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经调查,该公司以北318国道边居住的部分居民,距离胱氨酸车间约100米左右,但最近居民住宅距该公司厂界(院墙)只10米左右,环评报告未将此范围列入搬迁范畴。但该公司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在不利大气扩散气象条件下,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枝江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环境问题,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核查周边居民与废气污染点源的距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事宜;
三、要求该公司不断完善配套环保设施,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生产过程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四、加大对企业的监察力度、监测频次,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枝江市委、市政府负责人表示,感谢新闻媒体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十分重视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在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将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监管力度,敦促企业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