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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男子在境外淫秽网站上担任版主或发帖获刑

2011年11月23日2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嘉兴11月23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秀舟 古剑)16名男子在在境外淫秽网站上担任版主或发帖获刑,此案日前在浙江嘉兴秀洲法院审理。

  1985年出生的小伙子黄某,是河南某大学的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2009年2月,他在境外大型淫秽网站“色界论坛”上注册会员账号,以登陆浏览该网站的淫秽电子信息,后为提高会员等级及增加积分,陆续在该论坛上发布淫秽网贴16个(内含淫秽图片306张),实际被点击数达7万余次。

  近日,秀洲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自今年9月底以来,秀洲法院陆续共审结此类案件16件,涉案16人最轻的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又如被告人王某,系江苏省某市供电公司职工,他在2010年6月至今年5月间在“色界论坛”上注册账号并发布淫秽网帖16个(内含淫秽视频21部),实际被点击数达13万余次。

  对比上述两人,法官人为被告人李某的犯罪行为就严重多了。除了在该论坛发布淫秽网帖外,他还担任“色界论坛”“色之图界”版块下“亚洲图片”等版区的版主,审核该网站会员发布的淫秽网帖185个(内含淫秽图片4117张),实际被点击数共计102万余次。

  根据法律规定,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网络上发布色情图片、视频等,即使不到法律的规定值,但实际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要从重处罚。

  上述获刑十六人中,好几人其实都拥有不错的职业和形象,也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在庭审中被问及“为何要到网站去传播淫秽物品”的时侯,多人表示“没有什么特别目的,就是空虚、无聊,找点好玩的”。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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