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内衣企业惹怒“川妹子”》追踪
11月16日,深圳黛丽斯内衣有限公司内,四川籍女工廖会遭公司女主管辱骂:“去跳楼,去死吧。”这一骂加上公司长期对加班工资的克扣,400多名员工采取停工方式抗议主管蛮横。经协商,大多员工已经复工(本报昨日报道)。昨日,廖会同公司达成协议,公司赔偿她28000元,然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昨日,仍有9名员工没有复工,其中3人被解雇。9人已向相关部门申诉,不同意公司用1200元补偿以前所有的加班工资。
被解雇者:工资解决不好想过跳楼
来自四川省达县的郑家蓉是第一个被解雇的女工,她说是21日下午被解雇的。当时有人来问了声“谁是郑家蓉?”她应了一声,然后那人就说“你被解雇了,没有任何赔偿”,并让她签字,“我当然没签。”“已经五六天没有上班了,每天吃不下睡不着,精神压力非常大。”郑家蓉说,如果工资解决不好,她甚至想过要跳楼。
另一位被解雇的女工张泽华来自四川省资中县。张泽华说:“我们要坚持下去,等待公司回应,讨回血汗钱。我是工人代表,代表大家去深圳市福田区妇联递交材料和证据,公司就说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三位被解雇的员工也来自四川,叫杜秋仙。
拒复工者:每年1万多加班费一分未发
昨日,部分不愿复工的员工继续到深圳市妇联、工会和福田区妇联反映情况。其中一位女工表示,大多数女工的工作时间从2年到10年不等,每年没有拿到的加班工资在1万元左右,“公司用1200元钱买断以前拖欠的工资,我们当然不干,那都是我们的血汗钱”。
据了解,黛丽斯公司的员工平时每天最少加班3小时,周六加班最少8小时。按照深圳市加班工资补偿标准,一个月的平均加班工资是1000元左右,一年下来为12000元左右。
这位员工说:“这种加班情况从2005年左右就开始了,200多名员工都没有拿加班工资,公司对我们的压榨太厉害了。”
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公司违法一定严处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林要军介绍,黛丽斯公司停工的207名车工已经有198名复工。被开除的3名员工有2人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已经受理,仲裁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林要军说,“今天我们检查了黛丽斯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我们主要对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是否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给员工支付工资等进行了检查。”他表示,从目前的材料来看,没有发现黛丽斯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发现该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一定会严格依法处理。”按规定,劳动纠纷在6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但是我们肯定不会拖这么长时间。”
律师说法
解除合同 需给员工经济赔偿
北京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小林表示,黛丽斯公司不复工就开除员工的行为属于强迫劳动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禁止强迫劳动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向公司报告”。
黛丽斯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解雇员工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举证员工有过失,即使解除了合同,也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天府早报记者刘桐陈荞曾卓琳
声音
达州妇联愿为女工提供帮助
部分停工女工希望在获得补偿后继续在黛丽斯工作。天府早报记者昨日就此事致电深圳黛丽斯公司,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她不能回答,随后挂断电话。
达州市妇联昨日表示,正在积极关注此事,希望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能够积极解决。如果女工有需要,达州妇联将与深圳妇联取得联系,转达他们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