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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强奸被逼做卖淫女 后爱上强奸犯组织卖淫

2011年11月25日11:15
来源:浙江在线

  2009年夏天的一次吵架,彻底改变了阿瑶的命运。

  阿瑶,23岁,江苏人,相貌姣好,在当地一家足疗店工作。

  男友丁某,与阿瑶同岁,江苏人。一次,两人因为琐事吵了一架,吵完后,丁某接到朋友周某的电话:“有没有姑娘给我介绍啊,有好处费,一般的4000元,漂亮的8000元。”

  周某29岁,河南人,在余杭开洗头房,雇人从事色情服务。

  丁某心领神会,他正因为吵架和阿瑶生气,于是做了个决定。

  9月,他借口说去杭州旅游,把阿瑶骗到周某这边,丁某拿到好处费,留下阿瑶自己走了。

  阿瑶知道真相后大呼上当,跟周某又哭又闹。周某连扇了阿瑶好几巴掌,把她关在屋子里,不许她和外界联系,但阿瑶还是激烈反抗,几天后,周强行和阿瑶发生了关系。

  知道靠自己不行,阿瑶抓住机会偷偷给丁某打了个电话,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恳求丁某救救她。丁某嘴上说好,但始终没出现过。

  事后,周某又不断打电话给丁某,让他再介绍几个姑娘过去,丁某故伎重演,把新交的女友也送去了,还让弟弟也来介绍,弟兄俩每次都能从中赚取好处费。

  连着被殴打、施暴了一个来月,阿瑶支持不住了。为了换取安全,周某让她服务客人,她照做了。

  其实,周某本就看中阿瑶的美貌,看她现在又肯听话,心里更加喜欢。

  “做我女朋友吧,到时你就不用接待客人了”,三个月后,周某跟阿瑶提出。

  权衡利弊后,阿瑶点头了。

  此后,周某对阿瑶态度温和,甚至有一次还允许她回家探亲。阿瑶很“感恩”,压根没想过跑,三天就回来了。

  在周某的“事业”上,阿瑶也尽力辅助,不但帮忙物色新的姑娘,跟介绍人讲价,还帮着看管并强迫那些不愿服务的姑娘。

  去年6月,阿瑶偶然得知,周某又强行跟手下两个姑娘发生了关系,顿时妒火中烧。

  事后,她找到两个姑娘报复,拿起一根铁丝衣架狠狠抽两人后背,还把点着的烟头塞进两人嘴里,“嘴巴放紧点,有的事情别乱说!”

  9月,周某和阿瑶转战慈溪,和别人合作开店。阿瑶依然是一副老板娘做派,对新来的不合作的姑娘又打又骂,在她的努力下,店里每天都有1000来元收入。

  去年11月,周某又和阿瑶带着手下的姑娘,转到奉化一个农庄服务。

  12月,其中一个姑娘逃出报案,周某和阿瑶以及丁家两兄弟等人相继被抓。

  近日,奉化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判周某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组织卖淫罪判阿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丁家兄弟也因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刑。所有违法所得,法院予以追缴并没收。

  关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承办法官介绍,在犯罪中,受害人一般对加害者深恶痛绝,阿瑶的做法似乎有悖常理,她很可能患上了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叫人质情结,指被害者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反过来协助加害他人的一种情结。

  研究表明,产生这种情结是有一定条件的,譬如被害人感觉生命受到加害人的严重威胁(阿瑶被殴打、施暴),但加害人偶尔又会给点小恩小惠(周某让阿瑶不用服务、准许她回家探亲),被害人与外界几乎隔绝,得不到什么信息(阿瑶几乎没有外界交际圈)。这些条件阿瑶几乎全部符合,在这种情况下,她对周某产生了依赖,甚至为他争风吃醋,最终沦为帮凶。(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冯筏 记者 蒋煜明)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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