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11月25日电(记者 李贵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对外通报称,河南“瘦肉精”案已有113名涉案人员获刑,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一年以下至拘役以及一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报称,截至10月31日,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瘦肉精”案件59宗114人,已全部审结。其中,检方撤回起诉1宗1人,法院判决58宗113人。113人包括生产、销售“瘦肉精”犯罪分子60人,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17人,生猪养殖户36人。
今年3月,有中国媒体曝光了河南多地养猪场使用违禁动物药品盐酸克伦特罗即“瘦肉精”饲养生猪,并流入了河南双汇集团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之后,中国纪检、监察、公安、畜牧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核实,当地警方控制了百余名相关涉案人员。
从今年7月至10月,河南相关审判部门根据涉案人员的犯罪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等因素,将全部“瘦肉精”系列案件分为三批审理,量刑种类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
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部门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对生产、销售“瘦肉精”的犯罪分子刑罚较重,对生猪养殖户则从宽处罚。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主犯刘襄等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九年以上有期徒刑;生猪养殖户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的29人,缓刑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