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立志 通讯员番宣)昨日上午,番禺区政府组织召开番禺福田化工有限公司“11·24”安全事故现场分析会。
番禺区有关领导楼旭逵、陈明捷督导检查了福田化工有限公司事故现场以及后续处理情况。番禺辖区内210多家危化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记者同时了解到, 事发公司的公司经理和安全主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事故发生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在厂区门口,15时50分测得氯化氢1.63毫克/立方米,至17时25分未检出氯化氢;在茶东村居民区下风向,16时40分测得氯化氢4.37毫克/立方米,至16时50分测得氯化氢0.34毫克/立方米,各监测点监测到空气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厂区外围水体pH值为7.37,氯离子72毫克/升,未超标。
同时,在已堵截的废水中投入生石灰,与废水中的酸性物质发生中和反应,消除废水二次污染。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福田公司于1998年在石碁镇文边村兴建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00亩。
同年,该公司建成8000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项目,并于2010年10月停止生产,生产项目迁出番禺,并于当年更换股东后,转营为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经营企业。
2011年8月2日番禺区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办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并已于2011年11月16日依法对其下达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仓储使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