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最新修订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同2003年版的标准相比,2011年版的新标准在吸取以往伤害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安全规定更加严格。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昨天在京召开《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介绍了新标准的特点。
为避免伤害事故,新标准增加或修订了一系列安全规定,也提升了对器材质量和档次的要求。如增加了对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尤其是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作出限值规定;扩大了手及手指剪切、卡夹伤害间隙禁区的数值范围。新标准还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将主承载立柱的管材壁厚从不小于2.5毫米修订为“不小于2.75毫米”。
针对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存在的“只建不管”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新标准增加了“管理和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采购方必须对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器材配置和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相匹配;规定供应商在寿命周期内及时更换易损件。
会上介绍说,新的标准参考了日本、美国和欧洲等相关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技术含量已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据介绍,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连续5年开展对室外健身器材质量年度检查,发现器材在标识、设计、安装和维护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且由于器材质量问题导致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急需通过出台新标准加以严格规范。
新标准于去年9月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