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5岁男孩小李与其他孩子玩耍时不慎掉入灌渠,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其父母随后起诉大兴区南红门水务所索赔72万余元。昨天下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小李的父母称,今年2月24日下午1时许,儿子和邻家孩子在丰台亚联建材市场门口玩耍时,不慎掉入位于该市场门前的灌渠中。路人发现后将两个孩子送到医院,后邻居的孩子经抢救脱险,而小李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李的父母认为,事发的河段在历史上是大兴区使用,也是大兴区管,后来饮水功能丧失。大兴区南红门水务所疏于管理,对灌渠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小李落水身亡,应对小李的死亡承担责任。他们起诉索赔各项损失的70%共计42万余元,并索赔法医鉴定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30万元。
法庭上,大兴区南红门水务所不同意赔偿,称河道的管理权属于丰台区,孩子死亡的原因是其本人忽视安全及家长监护不力所致,水务所没有过错。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