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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6起土地违法案 罚款只占违建价值零头

2011年11月29日16:32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姚丽颖

  本报讯(记者姚丽颖)今天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6起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怀柔区怀柔镇兴隆庄村委会违法占地修建住宅63栋、延庆县张山营镇上郝庄村委会非法占地修建住宅51栋等违法规模较大的案件,共计处罚363万元。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6起案件属于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涉及农村集体用地的占到5起,“对于违法占用的耕地,需全部复耕。”

  据悉,6起案件中,4起已经执行完毕。只有大兴区巴园子村委会非法占地案、怀柔区兴隆庄村委会非法占地案只拆除了部分违建,如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违法占地罚款高限每平方米30元,对于很多违法者来说,实在无关痛痒,“如果盖成房屋出售,每建筑平方米的售价高达数千元,相对的违法成本明显过低。”但据了解,主要处罚是拆除或没收,罚款只是其中一项,处罚办法是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实施条例进行的,30元已经是最高限额。

  6起典型土地违法案

  1.北京三元绿化工程公司非法出租土地建设汽车4S店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三元绿化公司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现全部违法所得12万元已经没收,三元绿化公司已就收回土地使用权问题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马永剑非法占用通州区宋庄镇尹各庄村集体土地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马永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4.39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现马永剑在尹各庄村非法占地建设的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已全部复耕。

  鉴于马永剑已涉嫌破坏农用地罪,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已将该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建议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大兴区北臧村镇巴园子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楼房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巴园子村委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目前,巴园子村委会已组织拆除了其中2栋楼房,但未拆除房屋地基,另外2栋楼房尚未拆除。现该案正处于法定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内。如法定期满,违法当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复议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怀柔区怀柔镇兴隆庄村委会违法占地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按每平方米30元高限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处罚124万元。目前,20.1亩耕地上的5栋住宅已全部拆除并复耕,非耕地上所建的58栋尚未拆除。现该案正处于法定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内。如法定期满,违法当事人既不提出行政复议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双处理”原则,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怀柔分局已将此案移送怀柔区监察局,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5.孔凡顺非法占用平谷区马昌营镇薄各庄村集体土地建设停车场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立案查处。立案查办期间,违法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全部地上非法建设的建筑物,并已全部复耕。

  6.延庆县张山营镇上郝庄村委会非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立案查处。已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没收违法占用的75752.6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51栋楼房;对违法用地按每平方米30元处以罚款,共计罚款227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已向延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已将该案移送延庆县监察局、延庆公安分局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姚丽颖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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