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据悉,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及落实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情况。此外还包括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
通知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专家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有关司局的相关负责人带队,各督查组在每个省(区)工作3至5天。联合督查组未督查地区的省级安委会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重点督查内容,自行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旺季安全专项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