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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召集相关部委 征求校车立法意见

2011年11月29日17: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这一时段我们来关注校车的安全,从甘肃正宁到辽宁凤城,校车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事件接连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最新的通报指出,甘肃正宁校车事故暴露出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中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记者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前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为此,国务院法制办在今天(29日)召集相关部委征求意见。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今天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11月16日甘肃校车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初步调查分析显示,校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通报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前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到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问题:

  温家宝: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就在今天召集教育部、公安部等多个相关部委的负责人,针对《校车安全条例》开会征求意见。第一次的协调会不对媒体开放,截至下午记者发稿,也没有现场的消息传出。预计会上只是听取各部委的意见,暂时不形成结论。事实上,各个部委也已经开始研究部署安全措施。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介绍说,全国各地校车的总数比较大,车辆的种类也复杂,已经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拉网式清理检查,落实责任,并且将会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的路权。

  其实即将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之前月有过一些讨论,这一次和之前关于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有什么不同?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举例说,关于校车安全,以往也有一些规章制度。而在今天开会征求意见,要在一个月内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就将上升为法律制度,更有约束力。

  李哲:实际上这些规定都有,但是它就是效力不够,另外它也不统一,分散到各个部门,散见在一些文件上,没有一个专门管理的制度,所以《校车安全条例》出台,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把这些上升为法律制度,更有约束力。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方守恩认为,光靠配备先进的校车,改善硬件条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

  方守恩:实际上美国的这个校车除了它车辆本身的条件比较好以外,其实它对校车的使用有一整套非常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如何来使用这个校车,如何来坐车,都要培训要演练,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配套的。如果说这些东西做不到,就认为说我买一辆美国标准的校车就可万事大吉,这个我觉得可能太简单了。

  方守恩也建议,中国各地的发展状况和经济条件不同,应该通过多种角度来想办法。

  方守恩:各地可能还是应该因地制宜,这个学校的布局,能不能有些学生不要这样走读了,能不能有条件住读呀,把这些措施放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从不同的角度来保证学生安全。

  方守恩提出,校车安全是整个交通安全的一部分,除了保证合格的校车,还要改进交通参与者的意识和行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人、车、路三个方面都做好,才会安全。

  作者:白杰戈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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