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索赔康菲难立案 律师受法理局限期待海洋局起诉

2011年11月30日05:26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周喜丰 北京
9月3日,河北乐亭县,从虾塘里打捞上来的没有吃完的饵料和几条死虾。图/IC
9月3日,河北乐亭县,从虾塘里打捞上来的没有吃完的饵料和几条死虾。图/IC

  目前尚无一起索赔案立案,律师认为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问题 取证成本高昂,渔民和律师须依赖主管部门的结论,并期待海洋局起诉

  向康菲索赔,法院何时立案

  11月2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继续开展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C平台附近仍有油花溢出。

  自该油田6月4日出现漏油至今,已经过去了近200天。其间,向康菲和中海油进行索赔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截至目前,仍没有一起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

  在不同的诉讼团体中,来自受损渔民自发组织的索赔行为,受制于高昂的取证成本,不得不依赖于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鉴定与评估结论。而国家海洋局自从8月份宣布将进行海洋生态索赔以来,一直没有起诉的举动,相关信息也至今没有发布。

  以往的案例显示,海洋环境污染索赔案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诉讼过程,当事各方往往陷入持久战、拉锯战。谁先打破僵局?

  “必须是海洋局打响第一枪。”北京环境律师夏军认为,只有国家海洋局起诉才是真正摊牌的时间到了,到时,对于受损渔民有利或不利的证据材料,都将公开过堂。本报记者周喜丰 北京报道

  A

  “最受关注的海洋环境民事诉讼”

  山东渔民贺业才有些无奈。

  在往年,10月是丰收的月份,因为海里养殖的扇贝可以收获了。但在今年,11月已经过半,他仅存的3000笼扇贝因为长势缓慢,还只有正常年份的一半大小。

  损失不难算清。

  今年5月,他投资2.4万元,购买了300万粒栉孔贝苗,结果全部死亡;投入14万元购买2000万粒港湾贝,预计可以分1万多笼,最后只剩下3000笼。再加上因水产品非正常死亡和生长缓慢造成的人工工资损失及燃油费损失,贺业才在养殖户损失登记表上的数字是24.23万元,“这还只是因为扇贝非正常死亡带来的直接损失”。

  11月中旬,贺业才在电视上看到,渤海溢油事故的调查结论出来了由国家海洋局牵头的七部委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论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没有执行分层注水的开发要求,长期笼统注水,导致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造成断层开裂,形成窜流通道,发生海上溢油,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根据最新消息,油污面积已从最初的840平方公里,扩大到6200平方公里。环渤海沿岸更多遭受油污之痛的渔民,也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维权意愿。

  如今,事故调查报告已出,索赔看起来很有希望。不过,代理律师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作。

  夏军认为,调查结论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的性质作了一个解释,使得案件的事实更清晰,从总体上来说有利于索赔,但事实上,对索赔诉讼没有实质上的作用。

  “环境污染侵权案与别的案件不一样,污染方有没有过错与索赔没有关系,倒是对事故的处理比较重要,从安全生产的方面来说,这属于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来管的事情。”夏军说。

  11月18日,北京律师贾方义打破沉默,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康菲公司与中海油,代表其接受委托的30户山东牟平渔民索赔2000余万元。

  “这次起诉的渔民只是一部分,如果获得法院立案,还会有更多遭受油污侵害的渔民提起诉讼。”贾方义说。

  记者询问了多名接受了环渤海渔民委托诉讼的律师,他们均表示将在近期起诉索赔。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说,8月底,他们接受了河北乐亭、昌黎两地近200名渔民的委托,代理维权与经济索赔,随后,该所又陆续接受了来自山东烟台200名渔民和辽宁绥中近100名渔民的委托,诉讼队伍扩大至500人。

  他说,目前起诉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个省的渔民将提起集体诉讼,但因为分属不同地域的海事法院管辖,河北、辽宁、山东的渔民将分别向天津、大连、青岛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贾方义也了解到,环渤海沿岸代理渔民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已达20余家,参与溢油索赔的律师达到了300多名。

  “从目前来看,这肯定是有史以来关注度最高的一次海洋环境民事诉讼,也可能是人数最多的一次。”赵京慰说。

  B

  “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之争

  起诉已过一个多星期,但贾方义还没有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他说,对于法院是否立案,他心里其实没底。

  贾方义说,他们所面临的,也有可能是与河北乐亭先行起诉的渔民一样的结果: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8月31日,河北乐亭渔民代表与他们的诉讼代理律师刘凤林,前往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康菲公司,索赔3.3亿元。他们向法院提交了两份材料作为证据,一份是新华社关于河北京唐港浅水湾浴场发现油污颗粒,证实为蓬莱19-3油田事故漏油的报道;一份是乐亭县126户养殖户初步损失情况的统计表。

  法院不予立案,说法是,要达到立案的标准,渔民还需要补充证据,比如关于此次溢油事故的鉴定报告、国家海洋局的证明等。

  贾方义说,法院是否立案背后,其实牵涉到“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问题。

  他说,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但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是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我主张,你举证”,原告只需对被告实施或可能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原告受损的事实进行举证;被告则需对其所实施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免责事由举证。

  据相关法律专家介绍,从程序法的角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侵权责任法》都有相关的规定,即“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赵京慰表示,立法虽然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但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的尺度、如何落实这一规则,还有很多细节亟待确立,比如,明确立案的标准与诉讼中的适用、证据的比较与证明力大小、如何确认或排除双方出示的证据等等,“诸多在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务中如何维护受损方的权益,这些都是需要继续探讨的方方面面。”

  赵京慰说,从法理上来说,侵权的要件有三方面:污染是谁、损害的后果和因果关系。从静态的角度讲,只需要前两者便可以提起诉讼,但进入审理程序并不等于胜诉。“我们为什么很注重因果关系证据,是想从动态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比如,提起诉讼之后,对方的举证如果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对渔民不利的证据,你什么都不掌握,在法庭上将无法辩驳,这官司就没法打下去了。所以,我们的目的是在法庭经过抗辩之后,还能够胜诉。”

  贾方义称,在接受山东渔民的委托之后,他与同事曾经两次赴牟平,就油污事实和损害范围进行了取证。他认为,这些证据已经足以使法院立案。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人还在犹豫起不起诉,是因为怕被法院一巴掌‘拍死’(指不予立案),大家还在争论自己提取的证据是否已经足够。事实上,鉴定因果关系是被告的举证责任。”贾方义说,从另一个角度看,他发起的是一场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之争。

  赵京慰说,维权律师团将准备组织专家论证,从法学专家的视角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专家意见,“这些论证将涉及案子从司法制度、对受损方的救济、什么情况下应予立案等等,我们也希望能通过这样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使我们今天还在探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落实。”

  C

  “必须是海洋局打响第一枪”

  虽然认为“鉴定因果关系是被告的举证责任”,但着眼于现实,贾方义也在主动寻求事故损害评估与因果鉴定这是目前索赔的致命障碍。

  贾方义说,关于事故损害结果与评估报告,国家海洋局还没有一个说法。

  “像渤海溢油这么大的海洋污染案件,除非有公权力利用国家资源,否则没有一家民间组织有实力做这么大范围的评估。”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说。

  贾方义曾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来进行因果鉴定。

  “前段时间,美国一家鉴定机构来找过我;与农业部下属的科研机构及河南一家油田的机构也进行过联络。但听那口气,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鉴定费用可能需要几百万元(根据诉讼标的按比例收取)”,贾方义说,渔民损失惨重,鉴定费用之高昂让他们望而却步。

  律师们也曾尝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为了得到更多有关污染的信息,9月5日和9日,赵京慰分别向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0月11日,农业部回函表示,经国内海水养殖病害专家调查并鉴定,河北乐亭的扇贝大面积死亡与养殖病害暴发无关;昌黎则基本排除已知细菌、寄生虫、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导致扇贝死亡,专家组认为是赤潮、石油污染及其他原因,导致了扇贝滞长和死亡。农业部还建议,具体情况可以向国家海洋局了解。

  农业部回函称扇贝大量死亡很可能与石油污染致害有关,虽然没有明确致害的唯一性,但缩小了致害可能范围。赵京慰感到乐观,“溢油责任方康菲能够逃避的借口将越来越少。”

  维权的第三条路子,是提起行政复议。

  10月下旬,河北乐亭渔民安进龙等人对农业部和海洋局两部委提起了行政复议,如果两部委不予受理,渔民可以依法起诉其行政不作为。

  夏军说,农业部后来作了一些解释工作,也答应在技术上提供一些帮助,但也表示无奈,因为大量的信息在国家海洋局。

  11月3日,国家海洋局回复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对其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向污染责任者索赔。”夏军说,这等于什么都没说。

  绕了一圈之后,渔民和律师最后还是得依赖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和结论。“海洋污染的特殊性,使得这种依赖难以避免。”夏军说,一些律师也咨询了卫星遥感专家,得到的情况是:溢油那个时段天气不好,在河北上空看不清楚海面油污飘移的情况,常规的卫星拍不到高质量的照片。

  让他们担忧的是,对于溢油与污染关联性的认定,因为前期监测比较薄弱,也越来越困难。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溢油事件调查监测应由国家海洋局和分局进行,不能交给地方局。但这次溢油之后,前期都是地方局在监测,而地方局又受限于技术能力。

  “肉眼看得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夏军说,没有看见有油的地方,地方局很可能就没有采样。“如果花几千万,可以做到采一万个样、两万个样,从海水平面到海洋中层、底层、海洋生物等都予以采样,进行综合分析才有一个相对准确的认定。”但少有单位愿意花这个钱。

  夏军认为,地方海洋部门对于渤海溢油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准确的评估,这也可能是到现在还没有结论公开的原因。

  “海洋局掌握着信息和话语权,所以,必须是海洋局打响第一枪。”夏军说,“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等待国家海洋局起诉,进行生态索赔,到时,会有对溢油事故致污的总体评价,对渔民索赔有利或不利的材料也将公开过堂,那就是摊牌的时间到了。”

(责任编辑:UN608)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