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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标准大幅度提高使上亿低收入人口受益

2011年11月30日17: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车玉明、林晖)29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专家估计,按照这一新标准,我国至少有上亿低收入人口将享受到国家的扶贫优惠政策。

  作为扶贫开发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扶贫标准也常常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1986年,我国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并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制定了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

  此后,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数次调整了扶贫标准。2009年,这一标准为1196元,2010年随CPI上涨调整为1274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的扶贫标准都在不断调整。”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这次扶贫标准提高的幅度更加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说,2300元的标准不仅考虑了贫困人口吃饭穿衣的基本生存问题,也部分考虑到了发展的需要。

  “国际上约定俗成的扶贫标准是每天1美元,按照目前的市场汇率计算,2300元已经基本和这一标准接近。”党国英说,鉴于我国市场汇率和购买力平价的差异,我国的标准可能更高,资助力度更大。

  汪三贵告诉记者,以世界银行公布的购买力平价计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标准接近每天1美元,而2300元的标准则接近每天2美元的水平,“这个标准在发展中国家中也算中等偏上”。

  他认为,随着扶贫标准的提高,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可能增加到1亿以上。这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进入了扶贫范围,体现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更多的人将因经济发展而受益。

  “贫困人口数量增加是因为标准提高了,不能因此抹杀成绩。”党国英说,扶贫标准提高一方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积极减贫的态度,致力于帮助更多低收入人群脱贫致富。

  他表示,随着此次扶贫标准的提高,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财政资金、社会资源投入扶贫开发领域。

  “中国的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

  作者:车玉明 林晖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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