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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对“亡命鸳鸯”侵占公款潜逃 广西投案

2011年11月30日2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玉林11月30日电(黎勇 杨志雄)广西玉林市公安局11月30日向媒体披露,经当地警方的紧张工作,涉嫌在新疆拜城县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23万余元的在逃人员苗某及其涉嫌包庇犯罪的丈夫向玉林市玉州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警方介绍,2007年12月17日,新疆拜城县客运站售票员苗某(女,26岁,新疆新和县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售票所得的23万余公款据为己有,后与丈夫黄某畏罪潜逃。新疆拜城县警方把亡命鸳鸯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展开后,当地警方虽多次做苗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他们敦促苗某和黄某投案自首,但收效甚微。

  今年10月底,苗某的母亲从新疆乘车5000多公里到玉林寻找女儿未果后,走进玉州公安分局南江派出所求助。11月中旬,新疆拜城县刑警来到玉林市公安局请求协助抓捕苗某和黄某。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建忠表示,玉林警方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配合新疆警方做好追逃工作。

  于是,两地警方数次登门做苗某的家婆、叔叔的思想工作,要求苗某、黄某尽快自首。同时,对他们可能出现的地方加强布控,伺机抓捕。

  经警方多日工作,苗某于29日上午到玉州公安分局投案。苗某交代,她在新疆拜城县客运站当售票员,钻单位管理漏洞,将巨款据为己有后与丈夫一起逃回玉林。为防警方追捕,黄某夫妇窜到玉州区和北流市交界处的山中石场帮人打工。最近,公安局机关多次做其家属工作后,苗某才鼓起勇气向警方自首。经苗某规劝,其丈夫黄某也于次日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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