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装成警察勇斗色狼救幼女 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商报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湖刑)说起罪犯,很多人自然会联想到作恶多端。但是你想过吗?罪犯同样可以有正义的一面,同样可以成为英雄。这个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男子,在取保候审期间,就在山上勇斗色狼、智救幼女,从而“将功补过”。
因三角债非法拘禁
林某,这名37岁的集美男子,在周围人看来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但就在去年10月份,他卷入了一场刑事案件。
据介绍,林某有个姓许的女性朋友,她被汤先生欠了10多万元。在多次讨钱无果打起官司后,法院判决确认了这笔债务。不过,手持胜诉的判决书,许小姐还是没讨回钱。
正好,许小姐也欠林某一笔钱。林某作为许小姐的要好朋友,以及三角债的债主,看着汤先生一边住着豪宅,一边拒不还债,不由怒火顿生。
林某找到许小姐,说由他直接去找汤先生要钱。2010年10月9日上午,林某还很客气地请汤先生去喝茶,后来,看到汤先生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林某就把汤先生从湖里带到集美区的一套房子里关押、殴打,导致汤先生眉毛上方有一个面积超过2cm2的擦伤,而躯干挫伤面积也超过15cm2,经鉴定属于轻微伤。
次日下午,林某在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带着汤先生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很快,林某被取保候审。
见义勇为智救幼女
在取保候审期间,林某去一家亲戚开的公司当厨师。为了给亲戚省些钱,林某有空还经常上山捡柴火。
今年的一天,林某又上山捡柴火。当时,听到不远处传来女子“啊啊”叫的声音,林某探头一看,发现一男一女抱在一起,而且那女子的身高不到1米,估计是男子欲强奸八九岁的幼女。
于是,林某一边喊“我是公安”,一边手持柴火朝男子打去。那男子心虚,想逃跑,但裤子已褪到膝盖处,根本跑不快,被林某当场抓获归案。就这样,林某制止了一起正在实施的强奸案件。
事后,厦门市相关部门授予林某“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林某非法拘禁案。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间具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不过,林某是投案自首,其讨要的债务亦属依法判决的合法债务,而且在取保候审阶段还能见义勇为,综合考虑相关案情,法院决定对其免除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林某犯非法拘禁罪,不过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