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宁12月2日消息(记者罗占祥 杨阳)青海省本月起在14个县级试点公立医院一次性取消药品加成,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医院的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一次性取消14个县级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重大突破。其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和转移支付方式来解决。取消药品加成的经费补偿,主要按核定基数,合理补助的原则实行。青海省财政药品加成补助资金将直接下达给14个县级试点医院,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在青海省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实行总额预付制下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从而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试点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得到下降,让老百姓感受医改带来的实惠。
目前青海省抓住取消药品加成这一重点,以完善经费补偿机制为切入点,通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大政府投入等措施,推行医药分开,彻底改变公立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使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轨道上来,使医生的诊疗行为回归到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的规范当中。
作者:罗占祥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