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客厅制烟240公斤 男子获刑4年3个月
晨报记者李东华 通讯员王治国报道 何杰(化名)把自家客厅当作“车间”加工假中华烟,共240公斤1277条,近日,浦东法院判其触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罚4万元。
今年5月28日,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浦东分局接到举报,称在宝山区顾北路689弄某室,有人正在生产假冒香烟。当天下午2点35分,执法人员将何杰抓获,并在其家中客厅查获了散支烟240公斤,生产假烟用品“软中华小盒商标纸”、“硬中华小盒商标纸”等10.6万余张。经鉴定,查获的“中华牌”散支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卷烟,价值8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