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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大专题询问会“剑指”医改工作

2011年12月02日12:32
来源:人民网
  昨天,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题询问会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向医改工作“开炮”,询问宁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瑞文、冯炯华、张小素、马秀芬、何学清、刘天贵,秘书长肖云刚参加会议,冯炯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9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调查显示,被调查者认为目前看病费用高的仍然占72.1%,自治区政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看病费用过高的问题?”询问一开始,委员们就抛出“尖锐”问题。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张八五坦言,2010年底统计宁夏次均门诊费用275元、住院次均费用1120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宁夏将采取有效措施,向“过度医疗”、“开大处方”“开刀”:“一是把完成控费指标和院长任用挂钩,二是和医院升级与财政补贴挂钩,三是和医务工作者评职称挂钩,促进次均费用下降,同时要严格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确保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种配送到位。”

  周生信委员问:“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县还有24%的困难群众患病后得不到及时治疗,请问自治区有关部门在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内容、简化救助程序上有哪些考虑?”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王凤刚回答,目前宁夏基本建立了“门诊救助、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重特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五位一体的普惠型医疗救助体系,其中对城镇低保人员、贫困孤残人员和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住院总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全额救助,2001元以上给予40%至70%不等的比例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救助5万元;对于农村低保人员、五保供养人员和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住院总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全额救助,2001元以上给予80%的救助;农村低保人员、五保供养人员和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一年一次性住院费用在30001元以上的,给予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救助5万元。“宁夏推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城乡低保人员、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持《低保证》《高龄老人津贴证》《医保证》三证到各县(市、区)确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到医院"一站式"服务窗口,就能全部报销,只需缴纳个人应付部分。”

  在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委员们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问。接受询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一一回答。

  “专题询问之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安排,跟踪监督,看看这些问题落实得怎么样,作出的承诺是否都予以兑现,经过这些措施,才能使医改真正落到实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文录告诉记者。(记者尚陵彬实习生李文凤)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尚陵彬李文凤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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