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 昌平兴寿镇一村民宋某因为土地纠纷被法院判决败诉,心生怨恨。一次酒后,他将对方的儿子和另外一名无辜男童一起砍伤。昌平检察院昨天透露,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2006年至2009年间,宋某和同村的刘某因一块土地发生合同纠纷,并诉至法院,昌平法院判决宋某败诉。为此,宋某怀恨在心,寻机要杀死刘家年仅6岁的儿子小刘,进行报复。
今年7月11日晚8时左右,小刘与母亲,以及另外的一个男童李建及其母亲在村里的南街遛弯。酒后路过此处的宋某看到后,持水果刀跑向小刘,搂住小刘,用刀在其脖子、脸上乱划。小刘母亲看到后,马上跑过去拽着宋某胳膊,将儿子抢过来。李建母子见状吓得跑开。宋某将李建母子误当成小刘母子,就在后面追。李建的母亲用手拦挡宋某,其间,李建被刀划伤。此时李建的外公也过来拦着,并称“这是李建”,宋某这才松手。小刘、李建均被刀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据宋某事后称,“杀人的想法从官司输了之后就有。那天喝了酒就把这事想起来了,越想越窝火就去了”。宋某在案发前曾饮酒,但无走路不稳、口齿不清等普通醉酒表现,经诊断为酒精依赖综合征,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官提醒说,要避免过量饮酒,一旦涉嫌犯罪不会因为醉酒而减轻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