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出台;“十二五”预计新增床位约1.8万张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出台。市发改委昨日消息,对于社会资本新建、扩建、购买设施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非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2万元资助。
市发改委表示,“十二五”时期,市区政府将加快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预计新增床位约1.8万张,满足全市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已完工投用,市南城养老院建设工程也已完成前期。怀柔、大兴、门头沟等区县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
这些设施建成后,新增养老床位约1.5万张。此外,北京规划建设市老年社区二期,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养老需求。
按照规划,“十二五”时期,北京要做到每百名老人3.8张养老机构床位;每个区县至少有一个4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院。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发改委、民政局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对经民政部门批准,全部利用社会资金新建、改建、扩建或利用其他设施改造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将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类型、建设方式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建设资金资助。
对于利用自有设施改造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护养型的,按每张床1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属于非护养型的,按每张床8000元资助。对于租用现有设施装修改造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