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倍
日前,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居民消费需求变迁及影响因素研究》显示,从1978年到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加55倍,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43倍。不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1985年到2009年,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之间的人均年收入差距从1985年的2.9倍扩大到2009年的8.9倍。
【城镇居民】
1987年收入达到4位数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5年,城镇居民的收入明显增长,特别是1987年达到了4位数,为1002.1元,但直到1991年,年增幅一直保持在100多元。
1992年是个转折点,城镇居民的“钱袋子”一下比上一年多了300多元。到1997年,年可支配收入已经上涨到5000元。2006年后,年收入以每年约2000元的水平上涨。
相比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没那么快。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33.6元,2010年这一数字增加为5919.0元,比33年前增加近43倍。
【城乡居民】
收入比3.3∶1超国际标准
1978年到198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2.5倍~2.6倍。20世纪80年代,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几乎都低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水平,在1.8倍到2.3倍间徘徊。
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几乎都超过70年代末的水平,尤其是2000年以后,差距不断扩大,到2009年达到3.3倍。专家表示,如果考虑城镇居民所享受的住房补贴、公费医疗等各种福利措施,这一差距比高达6∶1,达到世界最高水平。
【原因分析】
体制因素致一些部门
收入增长过快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突破基尼系数“红线”0.4,并且这种差距仍有扩大的趋势。居民收入差距增大的背后是不同收入组别收入增长速度的巨大差异,收入越高,增长速度也越快。那么是谁拉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
有的观点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于经济改革本身,但这失之偏颇。我们应该认真审视其中的基本因素,比如一些垄断行业和权力部门把全民所有的财产转化为部门所有,再由部门所有转化为个人所有,把全社会劳动者的财产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有一批人是利用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寻租”活动或者“设租”活动等因素暴富起来的。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后期盛行的“寻租”活动是利用价格双轨制来谋取利益的话,那么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土地批租和住房改革为代表的“设租”活动则是通过设置价差来谋取利益。
当然,也有一部分高收人者的收入是正当劳动合法取得的,比如代理行业从业者的财富积累就很快,有的外资企业高管的收入很高,主要是他们拥有数量可观的期权。
【解决办法】
合理调整分配关系和
分配秩序
中国收入分配中的许多问题是同转型期的复杂性联系在一起的,许多不正常收入乃至非法收入都同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有关。治理的办法一是深化改革,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从根子上解决转型期的无序状态所带来的问题。二是合理调整国有部门的分配关系和分配秩序,对国有垄断部门和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要尽快加强监管,尽快探索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既要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进程、促进公务员群体成为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又要防止在这一过程中出现过快和过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待遇的情况。对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行为要进行有效监测和监控,避免借国有资产战略性调整之名行侵吞全民优质资产之实,在企业微观收入分配机制设计上要审慎对待年薪制,使企业薪酬制度能够切实起到有效激励的作用。
综合法制晚报、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