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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丢17台电脑被判赔千余元 快递保价很重要

2011年12月06日17: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有一家科技公司,在去年7月委托宅急送快递24台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不料,收货方收货时只收到了7台电脑,快递运送途中丢失了17台,损失共计超过9万多元。

  不过,虽然宅急送承认有17台笔记本丢失,但是因为托运的这家科技公司在快递之前,并没有对货物进行保险或者报价。因此,宅急送只同意按照运单背书条款约定的赔偿标准,也就是说,按照24台笔记本电脑的总重量83公斤、每公斤20元的标准赔偿货物损失1660元。

  几天前,北京市顺义区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裁定宅急送赔偿科技公司1660元。为何明明认定有9万元的货物损失,却只能按照每公斤20元的标准,仅仅赔偿一千多元呢?快递物流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在接受天下公司采访时表示,法院的这个判决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徐勇:我认为这个法院的判决他比较符合国际惯例,在国际上凡是不购买保险的,一般都是按照格式合同条款一般运费的倍数关系去赔偿,但是这个运费的倍数关系各个公司是不一样的,那么在美国一般赔偿是100美金,在咱们国家根据我们的运单倍数各个公司是不一样的,这种判决的方式我认为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那么法院在进行快递业务的判决当中,是依照什么法律条款来裁定的呢?徐勇这样认为:

  徐勇:我们现在关于快递赔偿方面的条款是依据新修订的邮政法第45条第二款,那么就是邮政普遍服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的赔偿适用于有关的民事法规,那么邮件损失是指丢失损毁和内件减少,这条它适用于快递业务,在这里适用于民法主要是合同法,我们现在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合同法没有针对快递延误、损毁和丢失赔偿的这些条款,也没有进行一些司法解释,在司法运作当中主要依据法官对案件的理解进行判决,往往出现在不同的城市同一个案例发生的疑似案例,在不同的城市判定结果是相反的,另外它也会造成消费者运输的成本很高。

  正如快递物流资讯网首席顾问徐勇所说,消费维权的无奈,源头在于快递行业的管理监督缺乏规范。随着网上购物的兴起,我国快递业出现了井喷式的飞速发展,每年增速高达30%左右。

  在上个月刚刚举行的中国快递论坛上,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介绍,自从政企分开的邮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快递业务总量五年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率达到27%,日均处理量从2007年的300万件增长到今年的1300万件。

  资料显示,在较短的时间里,我国快递市场规模排名世界第三位,仅在美国、日本之后;而预计到2015年,快递市场规模将再翻一番以上,达到年经营规模1430亿元,年处理快件量将超过61亿件。

  不过,在快递行业井喷式的发展背后也暗藏危机。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对今年上半年快递服务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显示,民众对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仅为68.2分,比去年降低了0.5分。以6月为例,快件延误、服务态度差、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等投诉,在有效投诉量中占比高达85%。

  正如我们一开始提到的哪家很背运的科技公司一样,遭遇货物丢失的情况在快递行业也屡见不鲜。不少人也将快递公司告上了法庭。多次审理过类似案件的法官北京市顺义区法院 商事审判厅 王卿向《天下公司》表示,最近涉及快递物流行业的案件有增多的趋势。

  王卿:按照中国邮政法的规定这种快递行业要想经营快递业务,必须取得经营业务许可证的,但是往往很多快递企业它在实践当中是违规操作的,它允许一些没有证件的个人来使用他的商号,使用它的标识和订单来收取货物,然后再从事快递行业,到最后可能产生了很多比如他允许加盟的个人来收了这个托运人的运费或者收了收件人的代收货款以外占用这些钱拒不返还给快递公司,或者说收了客运人的货物之后占有货物也是拒不返还的情况这样的纠纷。

  如此看来,是否是现有的法律存在监管漏洞,导致了目前快递业的乱象呢?

  王卿:我觉得可能快递行业主要是自身的一个如何规范运营的问题,有很多现有的法律法规他们都不遵循,我觉得应该是有关部门加大对这种违规操作的惩处力度。

  成熟的市场需要完善的规则做保障,有专家也表示,伴随着快递业高速发展,立法还是相对滞后,对快递业的管理监督也存在空白。实践中对快递行业的管理,涉及邮政、商务、工商、海关、公安等多家部门,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哪个部门具体的行政管理权,零散的法律规范缺乏系统性和实用性,国家立法更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管办法和权威性行业标准。

  嘉宾点评

  主持人:向荣对这个事情您怎么看?

  向荣:现在快递行业的高速发展带来的其中的很多的漏洞,还有造成的货物的丢失,客户的满意度的下降等等这种现象。从宏观上来讲,这是一个行业高速成长必然所带来的问题,就是业务发展太快,从业人员素质、管理者的水平,甚至包括货主对快递行业的了解都不够完备,因此在各个环节上出现问题这是很正常的。但是从微观上来讲,那谁也不愿意这个事情摊到自己的头上。当时填运单的时候,很多的人为了节省保险的费用,故意的把货品的价值压低,那实际上存在某种侥幸心理,如果安全运到姑且没事,如果一旦发生丢失,他就不提自己当时隐瞒货物价值这件事,而大声疾呼说货运公司的服务管理不善的这一方面。

  主持人:但是我们反过来看,我们没有看到一个某一个货运公司因为屡次这样的情况,货物丢失的情况遭到很严重的处罚,这也说明了在法律层面上或者是在监管层面上确实存在漏洞,但是对于这个公司来说,这个员工所做的个人行为。

  向荣:这个不是公司的问题,我知道服务比较好的快递公司,他会提出要求客户申报快递物品的价格,但是填与不填还是由货主自己来决定。因此,如果高价值的产品由于货主没有声明价值而丢失,那这个造成的损失不管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不应该责怪快递公司。然而要是如果已经申明了,但是丢了以后你不赔给我,那是快递公司的问题,目前现在看起来的更多的案例是在于客户没有申明,而一旦要是客户提前申明快递公司是必赔无疑的,就算不赔打到法庭上这些快递公司都是要赔付的。但是对于快递公司来讲会面临一个挑战,就是他的员工的工资待遇都是很低的,但是他快递的货物的价值有可能很高,因此会不会造成员工在这里面有偷窃行为,甚至干脆连人带货一起消失了,这是快递公司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管理挑战。

  主持人:另外如果快递公司屡次发生货物丢失,丢失率超过一定数目也会影响了客户对你公司的信任。

  向荣:声誉是一定被影响的,像我们这次宅急送被曝光以后的话,对于宅急送公司的声誉确实是有损失的,虽然他在这单生意上他不用赔9万块钱,只用赔1660元,但是他的名誉损失的价值远远不止这些。也许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那些聪明的快递公司的经营者,会舍小财而赚大名,会愿意给客户赔付息事宁人。当然在这样做的同时,千万要注意这里有可能有诈骗行为,确实运的是砖头,回来以后告诉你丢的是电脑,这事对于快递来也是防不胜防。

  主持人:确实像您说的,目前像网络购物这种造成像快递行业现在发展的速度非常之快,可以说也缺乏需要行业的自律,同时也需要这个行业的监管。

  向荣:是的,所以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在选择快递公司的时候,去选择那些信誉好管理严格的公司,同时请务必申明你的货品价值。同时也提醒快递公司,要想在这个市场当中获得长足的发展,不单单是一个小的丢失案例,不引以为戒是不行的,长久以往的话对整体的发展肯定有非常大的影响。
(责任编辑:UN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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