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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新规定:简易民办园办学将同样受保护

2011年12月07日10:56
来源:荆楚网 作者:江卉 龚伟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卉、通讯员龚伟)孩子就读民办简易园,也将和公办园幼儿一样受到保护。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信息,该市首次出台简易民办园办学标准,允许安全措施较高的民办园继续开办。

  该标准对民办简易园的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等十大项目都作了相应要求。如幼儿园园舍必须取得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书;幼儿生均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活动场地不低于1.5平方米。幼儿园开办资金(不含向幼儿收取的费用)城市不得低于30万元,农村不得低于20万元。

  目前,在武汉部分新区和城乡接合部地区,公办幼儿园少,无法满足当地幼儿入园需求,不少无证的民办幼儿园应运而生。由于设施不齐全,卫生不达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这些简易幼儿园难以达到现有幼儿园办园标准,无法取得正规办学许可,许多幼儿园成为“黑园”。

  武汉市教育局表示,这些地区公立幼儿园暂时无法扩容,若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取缔简易幼儿园,部分幼儿将无园可上。

  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成为武汉市民近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截至去年底,武汉共有幼儿园785所,公办幼儿园仅222所,占比28.3%,却承担了该市43.1%的在园幼儿入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极其短缺。

  武汉推出民办简易幼儿园标准

  管理643所无证园“疏堵结合”,涉及5.7万名幼儿的利益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高家龙 通讯员龚伟)昨日,《武汉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为期3年。武汉市教育局表示,对于达不到标准、且不愿继续改善办园条件的民办简易园,将坚决予以取缔。

  无证幼儿园的处理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若简单取缔,那些幼儿可能面临无学可上,不取缔又存在安全隐患。武汉市采取疏堵结合,“引导发展一批、限期完善一批、坚决取缔一批”。《标准》对举办者、设置规模、办园地点、园舍、消防安全、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办园经费、从业人员和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幼儿园设置规模不低于3个班、不超6个班,班额不超过30人;园长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1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教师和保育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必须配备1名以上保安人员。

  对于备受关注的校车问题,《标准》规定,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如确需配备园车接送幼儿的,必须按规定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应引导达标的无证园尽快取得办园资质;不达标但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鼓励其创造申报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不达标且不愿继续改善条件者将予以取缔。随着武汉市新建公办园数量增加,无证园会慢慢减少,直至最终完全消失。

  武汉市目前有资质的幼儿园有785所,在园人数16.57万人,其中公办园222所,在园人数7万多人。今年6月摸底调查发现,该市无证简易幼儿园共有643所,在园人数5.7万人。

(责任编辑:丁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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